IPR Daily,全球視野的知識產(chǎn)權新銳媒體
#文章僅代表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IPRdaily立場#
作者:叨逼叨
來源:IPRdaily
為啥有的律師費這么貴?這個問題并不難回答,因為“活兒”不一樣;叨逼叨以前是寫專利的律師出身,就拿撰寫專利文件最核心部分的權利要求書來說,路邊足療店水平的專利律師與天上人間水平的專利律師寫出來的權利要求書相差何止萬里,有的簡直就是南轅北轍。
這天早上,領導看著叨逼叨拿來的律所賬單,問了個比較嚴肅的問題:你能告訴我,為什么律師收費這么貴嗎?叨逼叨順嘴答道,也有收費很便宜的律師,但這好比您以前特別喜歡去天生人間,而卻從來都不去路邊足療店一樣,收費再便宜也未必看得上眼,然后就看到領導憋了青一陣紫一陣的臉……
為啥有的律師費這么貴?這個問題并不難回答,因為“活兒”不一樣;叨逼叨以前是寫專利的律師出身,就拿撰寫專利文件最核心部分的權利要求書來說,路邊足療店水平的專利律師與天上人間水平的專利律師寫出來的權利要求書相差何止萬里,有的簡直就是南轅北轍。。
權利要求書是專利的核心,它決定了這個專利是否得到了保護,權利范圍有多大,價值有多高,那些動輒幾十萬甚至數(shù)百萬美金購買的專利,實質(zhì)買的就是權利要求書上記載的技術方案,因此雖然只有短短數(shù)行字,卻是字字不止萬金。比如智能手機領域的滑動解鎖專利,路邊足療店的專利律師和天生人間的專利律師寫出來的權利要求書是完全不一樣的。
如果你去路邊足療店,先不考慮安全問題,小姐剛吃完韭菜盒子,張口還看到牙上掛著菜葉,穿的絲襪也拉絲了,這樣的律師寫出來的權利要求是這樣的:一種智能手機的解鎖方法,其特征在于,它包括以下步驟:在鎖屏狀態(tài)下按Home鍵點亮手機屏幕;手指從屏幕上側(cè)處向下側(cè)滑動超過1/2屏幕的距離后松手;手機進入解鎖狀態(tài)。
這個權利要求看似保護范圍很大,但一個致命的問題在于把手機使用者也寫到了權利要求中來,以至于找不到合適的維權對象,申請專利本來是要用來打擊競爭對手的,但卻發(fā)現(xiàn)競爭對手很容易就能規(guī)避掉這個專利,其只需要在手機說明書上加上這么一句:本手機禁止手指解鎖,用舌頭解鎖體驗更好;但幾乎所有的智能手機都會有這個功能,從兩歲小孩到八十歲老奶奶都會使用滑動解鎖,雖然他們會侵犯專利權,但顯然專利權人不會去起訴這些手機使用者。
如果你去天上人間,公主一口流利的英語,挎著LV包,穿著Wolford絲襪,噴著VERSACE香水,雖然絲襪也會破,但那可是專門撕扯開的,這樣的律師寫出來的權利要求是這樣的:
一種控制具有觸敏顯示器的電子設備的方法,包括:當設備處于用戶界面鎖定狀態(tài)時,檢測與所述觸敏顯示器的接觸;根據(jù)所述接觸,移動與所述設備的用戶界面解鎖狀態(tài)相對應的圖像;如果檢測到的接觸與預定的手勢相對應,將所述設備切換到用戶界面解鎖狀;以及如果檢測到的接觸不與預定手勢相對應,將所述設備保持在用戶界面鎖定狀態(tài)”。
上面這個權利要求曾經(jīng)判罰三星公司侵權,并賠償數(shù)千萬美元給蘋果公司,雖然最近由于創(chuàng)新性的問題被搞掉了,但顯然這個權利要求是幾乎完美的,能夠獲得授權,保護范圍合適,又能準確的抓住侵權者。顯然, 撰寫出這種權利要求,需要仔細推敲,字字斟酌,最終達到增之一分則太長、減之一分則太短的效果,沒有極限,這對律師資質(zhì)和經(jīng)驗的要求都是極高的。
總之,如果用一句話來形容為什么有的專利律師費那么貴,那就是:音輕體柔水多浪——活兒好。
來源:IPRdaily
作者:叨逼叨
編輯:IPRdaily王夢婷
尋求報道xunqiubaodao@iprdaily.com
文章不錯,犒勞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