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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iprdaily中文網(iprdaily.cn)
2016年11月26日,由IPRdaily主辦的第二屆全球知識產權生態(tài)大會在北京隆重啟幕。本屆大會以“知識產權大運營”為主題,持包容的心態(tài)理性探討運營話題,以宏大的視角全面審視現(xiàn)實難題。
超凡知識產權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母洪受邀參加了本次大會并發(fā)表了題為《沒有強保護,哪有運營?》的演講。以下為演講實錄。
超凡知識產權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母洪
從我們的角度,從多年的實務角度來談一談運營。超凡從07年就一直在思考一些問題:知識產權及專利的本質到底是什么?另外它和時代的關系是什么?和客戶的關系是什么?能夠真正為客戶創(chuàng)造的價值到底在哪里?07年我們就提出了一個愿景,就是“打造知識產權產業(yè)鏈,促進知識產權商業(yè)化”。
這個愿景實際上和整個國家后面提的運營也是有很強的關系的,像專利運營的兩種方式,我們是把這個寫到我們的企業(yè)文化里面的,我們認為專利運營就兩種方式。第一種,將專利的技術方案變成產品、商品,通過商品的銷售變成錢;第二種,就是專利本身作為獨立的商品,通過轉讓、許可、訴訟、作價入股等變成錢,第二種方式也是非常重要的,這是有利于第一種方式實現(xiàn)的,但是第二種方式的話,一定要有比較強的保護,沒有保護,談運營根本就不成立。
我們舉兩個例子來說明這兩種方式。
第一個施樂。我們看知識產權都是跳出知識產權來看的,跳出專利來看專利,下面施樂的例子就是從商業(yè)的角度來看專利。這個例子實際上是來自“華爾街的12個商業(yè)故事-施樂的從專利到產業(yè)化之路”??柹?938年發(fā)明了電子照相術(復印機前身),證明了原理可行,他在企業(yè)做IPR的,利用業(yè)余時間發(fā)明的。接下來就是專利的布局,他搞了一個專利網,因為他本身就是搞專利的,業(yè)余時間搞發(fā)明。在1938年到1944年開始嘗試銷售賣許可,并一直在找合作者進行再實驗,以證明實驗室可行。一個專利要轉化成產品非常難,必須有第二種方式的交易,我覺得才會把這個路走通,所以隨后五年他都是想把許可賣出去。
另外他還在做一個事兒,他找到了巴特爾研究所一起做這個事兒,要做到從原理可行到實驗可行,花了很長的時間,包括把他的未來許可費的四分之三轉讓給了巴特爾研究所。1944年驗證了實驗室可行,靜電復印就此誕生。1946年,他才開始與產業(yè)結合,達成了一項協(xié)議,就是施樂向巴特爾和卡爾森支付專利使用費,施樂當時也遇到轉型,因為他原有技術的產品沒法賣了,所以也在搞轉型,這個時候他就找到了這個技術,所以美國一直存在這樣的技術交易市場,以專利為主的一種技術交易市場。
施樂買了以后又花了十幾年時間搞研發(fā)、搞產業(yè)化,最后這個公司差點破產了,它的投入是非常大的,投了7500萬美元,在那個時候是它同期常規(guī)業(yè)務收入的兩倍,也想準備賣給IBM了,剛剛到這個時候就時來運轉了。直到1955年施樂通過轉讓公司部分股權給研究所和發(fā)明人才全部獲得這個專利權,美國把專利看得很重要,給了發(fā)明人股份,后來他就發(fā)了大財。施樂已經運營不下去了,獲得了資本市場的支持,后面也發(fā)了股票,通過資本市場的投資,包括他的高管沒錢了都發(fā)的股票。這是發(fā)明家的勵志故事,因此卡爾森最終成為了美國最富有的人之一,他是美國當時前66富有人之一,這也是搞發(fā)明得到的。
中國有僅搞發(fā)明就成為全國數(shù)得上的富翁嗎?好像沒有,有發(fā)明人變成了企業(yè)家而成為富翁的。之后施樂公司也成功了,六十年代美國最成功的公司。這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從專利原理可行到實驗室可行到商品可行到大規(guī)模的產業(yè)化可行,這條路走了接近三十年才成功的。其實成功的概率是非常低的,如果沒有非常強的激勵是沒有人愿意干這個事的。另外一個例子是大家都知道的,Marvell公司的例子,因為侵犯了卡耐基梅隆大學的兩個專利,兩個基礎專利,和運用離的很遠,賠了49億,中國如果賠4.9億、賠4900萬,我們的發(fā)明家可能不睡覺都要把這些東西發(fā)明出來,中國的創(chuàng)新就有希望了。
接下來我們從專利的本質來看,我們來看看什么是專利的本質。
我們要了解到底什么是專利運營,就一定要從專利的本質來看這個問題,只有從本質上,我們才可以看到問題的實質。
專利的本質其中一個就是壟斷,是最重要的,我們大家關注的337,為什么337厲害,不準你去銷售???你去德國漢諾威不準你在那里布展啊,把你的銷售渠道卡住了,壟斷在中國基本沒有做到,但是現(xiàn)在我覺得我們有了一個機會,國家已經開始在加強了。
另外,現(xiàn)在我們發(fā)現(xiàn)互聯(lián)網的電商平臺有售假貨及侵權商品,現(xiàn)在比較好的就是如果你告他侵權,他可以下架不準你銷售,這就是壟斷,我覺得壟斷是專利的本質,專利實際上是創(chuàng)新技術的產權,所以產權也是我們后面講的要實行技術交易的前提,要想獲得專利權壟斷權就要公開,公開以后數(shù)據(jù)變成信息、知識,還有法定,所以法律在知識產權運營方面是非常重要的,權利的獲得,權利的保護范圍和怎么執(zhí)法都是法律確定的,包括后面的這套司法體系。
任何事情都有兩面性,我覺得專利從專利制度誕生就存在爭論,保護壟斷權限制了競爭不利于發(fā)明創(chuàng)新,還是激勵了發(fā)明創(chuàng)新?實際上我們認為它們之間是什么關系呢?專利的強保護會帶動專利技術的流通和專利信息的流動,因為我們說公開以后你就變成信息,那信息要流動,還有專利是一種產權,有了產權技術就能流通,流動和流通后會補償壟斷帶來的負作用,我們認為這個才是對專利完整的理解,不能只從一個方面理解。
這個里面我覺得強保護是一個核心,因為沒有強保護所有的都是沒用的,如何強保護,很簡單,禁止銷售,這個壟斷就實現(xiàn)了,不禁止銷售是沒有用的。我們不能給客戶提供價值,在企業(yè)里專利既不重要也不緊急,什么事重要緊急?你跟老板講別人告我們專利侵權下我們的架,老板就緊張了,他就愿意在這上面花錢了。另外,賠償額大幅度提升,北京法院最近一個案子判了一千萬,這個就是法官或者我們整個國家對這個認識發(fā)生了變化,我們的創(chuàng)新,我們的研發(fā)成果,我們的專利,我們的品牌都是很值錢的,比有形資產更值錢。
專利運營的本質是什么?我覺得運營從國家的層面,運營要做到什么?我覺得最終要形成技術市場,這才是終極目標。改革開放后我們國家發(fā)展市場經濟就在于形成了各種市場,我們形成了人才市場,形成了資本市場,現(xiàn)在淘寶天貓也是市場,沒有淘寶的時候我們的市場也存在,各地的集市到處都有。市場的本質是什么?是交易,交易的本質是定價,但是專利技術很難交易,為什么?因為很難定價,另外,交易的前提是產權,沒有產權怎么可能交易。
我們農村土地體制改革,第一件事情是要測繪確權,超凡進入資本市場券商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確權,看你原先的股權有沒有問題,和權利是不是確定的,專利就是起到這樣的作用,沒有產權以及可預期的保護強度無法形成技術市場,形成技術市場是對我們未來創(chuàng)新推動至關重要的。
舉兩個例子,一個是買家的例子,一個是賣家的例子,我們也搞交易,絕大部分交易基本上都是評職稱評高新的。
今年很幸運,我自己參與了兩個真正的技術交易是和專利有關的,我們發(fā)現(xiàn)賣家不愿意去把他的真正技術的訣竅講給別人,因為講了以后買家會把他的技術學到以后把他甩開,這是真實的。另外買家認為賣家如果不把這個技術給我講,我就不愿意去出錢買,交易成本太高了,所以一定要有產權,包括可預期的保護強度,這樣就甩不開的,必須交許可費,這個交易成本會大幅度下降,我們國家要從國家的層面運營形成一個技術市場,這才是我們的終極目的。
市場的運營需要商人,包括技術商人,經濟的發(fā)展繁榮,市場的形成及繁榮靠分工及交換,這是一個基本的經濟常識。就是經濟發(fā)展就靠分工和交換,交換靠商人,商人是逐利的,沒有強保護就沒有利益,就沒有商人,哪有市場?一定要有商人,大家一說NPE就是專利流氓,我覺得這個翻譯有很大的問題,誤導了很多的人,沒有經營實體就都是流氓,實際上技術商人對整個技術市場的形成,到后面技術專利研發(fā)成果到后面的產品,都起到很大的作用。蘋果的產品就是整合各個專利技術而做出來的,如手機觸摸技術就是買的別人的專利技術,來把它整合起來,這個是最重要的,NPE促進了技術市場的繁榮,因為專利很難定價,沒有強保護沒有中間人,哪有交易,不可能的,專利的價格誰來定?我說法官來定,美國不是75%都是許可費定價的嗎,中國哪有許可市場,許可市場怎么來的?還是賠償,就這個來確定的。
中美兩國不具有可比性,我們現(xiàn)在的保護強度與美國剛有專利制度的強度也完全不可比,現(xiàn)在知識經濟搞了那么多年,你看美國的專利史大家就明白了,我們原先可能認為這個專利我們是受害者。我們雖然借鑒了不少美國、德國等一些國家的知識產權制度,但在制度執(zhí)行層面,還是有很大不足,還不足以推動更多、更大發(fā)明創(chuàng)新的發(fā)展,不足以真正形成技術交易的市場。美國有可能保護強度要稍稍往下走,但中國的保護強度一定要往上走。
專利是個虛的,技術是實的,金融就是虛的,實體就是實的,大家覺得干金融的很牛,但是干專利買賣的都是流氓,哪里是這樣,現(xiàn)階段你讓他當流氓的條件都沒有,沒有這個土壤,還沒到這個機會,但是我們覺得肯定這個時機也要來了。
所以強保護是這個時代迫切的需要,也是符合行業(yè)利益的,我們最大的利益也在這個上面,保護加強了,企業(yè)就愿意出錢了,老板就愿意出錢了,我們的IPR地位就高了,我們在企業(yè)干的就不是既不重要也不緊急的事情了。這個也是符合時代的利益和國家的利益的。
謝謝大家。
附:【GIPC】母洪:“沒有強保護,哪有運營”(原稿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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