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商標商標商標商標商標商標商標審理
“食在廣州,味在西關?!崩衔麝P美食象征著老廣州的味道,深受市民喜愛,不僅獲著名美食家蔡瀾先生親自題字,而且光榮亮相于中央電視臺節(jié)目《舌尖上的中國》。殊不知,美食背后是一場商標爭奪大戰(zhàn)。近日,經越秀區(qū)法院一審、廣州市中院二審,均認定喜士華標管理服務有限公司和一站商務服務有限公司構成侵權,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20萬元。
原告關某是“老西關”注冊商標的專利權人,將該注冊商標授權給廣州市荔灣區(qū)老西關美食城使用。老西關美食城通過持續(xù)經營與大力宣傳,受到政府扶持和廣大市民喜愛,深入民心。不僅有著名美食家蔡瀾先生為其招牌親自題字,并且被選中出現在《舌尖上的中國》熒幕上。“老西關”商標在餐飲界已經具有極高的知名度。
兩被告未經關某許可,擅自以“連鎖加盟”的方式授權加盟者在飲食經營場所的招牌、裝潢、菜單等處使用與關某注冊商標高度近似的“老西関及圖”商標,并對加盟店實行統(tǒng)一裝修、統(tǒng)一宣傳、統(tǒng)一配送等服務。關某認為兩被告的行為已侵犯了其注冊商標權,要求兩被告停止侵權,并賠償經濟損失50萬元等。
對此,兩被告不同意,其提出“老西關”為專有地名,關某無權禁止被告正當使用“老西関及圖”商標;而自己對該商標使用在先,關某申請注冊在后,其有權在原范圍內繼續(xù)使用。
對此,法院經審理認為,兩被告在涉案被控侵權行為中使用“老西関及圖”或“老西関”標識的服務項目,與關某“老西關”注冊商標的核定服務項目相同。關某的“老西關”注冊商標是用于餐廳、飯店、快餐館等為消費者提供食物的服務項目,兩被告亦是通過許可加盟商將“老西関及圖”和“老西関”商標使用在向消費者提供牛雜、腸粉等廣州傳統(tǒng)美食的服務上。
同時,兩被告使用的“老西関及圖”或“老西関”標識,與關某“老西關”注冊商標相近似。雖然字體和配圖有所不同,但區(qū)別不大,加之“老西關”一詞所富有的歷史、文化、地域等特殊含義,使得公眾的注意力更加被“老西關”文字所吸引而忽略圖形的組成部分。
在關某已經取得“老西關”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前提下,兩被告同為向消費者提供食物服務的企業(yè),不論是在許可加盟店店面的招牌或是網站上的宣傳、招商,對于“老西関及圖”或“老西関”標識的使用均明顯屬于標識性使用,意在指明服務的來源,而并非是對其所提供食物來源于何地或對食物的特性、風味等所進行的描述性使用。因此,認為兩被告的標識性使用方式使得公眾無法確定該服務提供源自于關某還是被告,從而導致混淆和誤認。
另外,關某在2011年7月4日已經向商標局申請注冊“老西關”商標,兩被告提交的證據顯示,其最早于2010年12月開始與加盟商簽訂加盟合同,至于實際使用“老西関及圖”商標的具體時間并沒有相應的證據證明。因此不足以證明在關某申請注冊“老西關”商標以前,兩被告在餐飲服務項目上使用“老西関及圖”商標前已經具有一定的市場影響力。
來源:金羊網-新快報
記者:黃瓊
編輯:IPRdaily.cn LoCo
校對:IPRdaily.cn 縱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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