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歐洲專利局員工再次罷工
7月3日,歐洲專利局(EPO)的員工又一次游行示威。
5月22日,EPO各個辦公地點的中央員工委員會(CSC)和地方員工委員會告知EPO局長伯努瓦.巴迪斯戴利(Beno?t Battistelli)稱他們將要罷工。
EPO慕尼黑總部及海牙、柏林和維也納辦事處的員工舉行罷工。
EPO的一位發(fā)言人表示:“EPO完全尊重其員工罷工的權利。”
EPO的管理層曾“試圖通過”與員工代表召開調解會議來解決該問題。但由于他們籠統(tǒng)且含糊的要求,本次會議無果。
在與員工的交流中,CSC表示,本次會議沒有取得關于員工要求的具體進展或結果。
EPO的發(fā)言人表示:“近日,所有的法院判決有力地駁回員工對EPO不尊重法律規(guī)定和員工基本權利的指責,而且近日被國際獨立專家充分證實。”
EPO的成員國承認EPO業(yè)績出色。
6月28日和29日,EPO的行政管理委員會會議召開。
知情人士稱,由于這些會議召開之后工人便罷工,因此,此次罷工必定是受EPO員工聯(lián)合會(SUEPO)所支持的。
2017年5月,據(jù)《世界知識產權評論》(WIPR)報道,SUEPO就其與EPO的爭議向歐洲人權法院提起訴訟。
今年1月,荷蘭最高法院判定荷蘭的法院對于該爭端沒有管轄權。工會稱,EPO限制員工罷工的權利,攔截SUEPO的電子郵件,并且拒絕承認工會,因而違反了《歐洲人權公約》。
但是,荷蘭最高法院推翻了之前荷蘭上訴法院作出的一項判決。荷蘭上訴法院判定盡管EPO是一個國際組織,但是荷蘭的法院對EPO具有管轄權。
附:歐洲專利局簡介
歐洲專利局網站
歐洲專利局(EPO)是根據(jù)歐洲專利公約,于1977年10月7日正式成立的一個政府間組織。其主要職能是負責歐洲地區(qū)的專利審批工作。
歐專局目前有38個成員國,覆蓋了整個歐盟地區(qū)及歐盟以外的10個國家 ,早期19個國家為:奧地利、比利時、丹麥、法國、德國、希臘、愛爾蘭、意大利、列支敦士登、盧森堡、摩納哥、荷蘭、葡萄牙、瑞典、瑞士、西班牙、英國、塞浦路斯、芬蘭。該局的4041名工作人員來自以上國家。該局的工作地點分布在德國的慕尼黑、荷蘭的海牙、奧地利的維也納以及德國的柏林四個城市。該局機構的主體部分及多數(shù)工作人員集中在慕尼黑和海牙,慕尼黑有1830人,海牙有1681人。
歐洲專利局的機構設置分為5個層次,即局、總部、部、處和科。該局設有局長1人,副局長5人。全局共設置5個總部一級的機構,每一位副局長兼任一個總部的第一把手。其中,第一總部設在海牙,負責檢索和文獻工作。其余的4個總部均設在慕尼黑,其中,第二總部負責全局的行政管理,第五總部負責法律及國際事務。另外,歐洲專利局還在奧地利維也納設有專利信息中心;在柏林設有分支機構,承擔一部分管理,檢索及文獻工作。
歐洲專利局負責專利申請檢索和審查工作的機構分別集中在海牙第一總部和慕尼黑第二總部,其具體情況如下:
海牙第一總部下設5個部級機構,其中第二部具體從專利申請的檢索及其他檢索工作。慕尼黑第二總部下設4個部級機構。第一部負責流程管理,人員培訓、協(xié)調及質量等;第二部為化學審查部;第三部為物理及電學審查部;第四部為機械及一般工藝審查部,目前第二至第四部3個實審部有953名審查員。
由于歐洲專利申請逐年增長較快,盡管審批采取了加快措施,提高工作效率,但仍有積壓。歐洲專利局每年的收支有盈余,并用該余額進行新業(yè)務大樓、自動化基礎設施建設工作并與美、日一起推行一項龐大的專利自動化無紙計劃。
通過歐洲專利局在歐洲國家獲得專利權保護有以下幾個特點:依照歐洲專利公約的規(guī)定,一項歐洲專利申請,可以指定多國獲得保護。一項歐洲專利可以在任何一個或所有成員國中享有國家專利的同等效力。在這種情況下,可以簡化在多國單獨提交專利申請的手續(xù),節(jié)約開支,方便申請人;
歐洲專利是按照統(tǒng)一的法律審查批準的。不會因為各國專利法在程序和審查要求的不同而造成不同后果,給申請人以安全感;
歐洲專利審批的效率和質量有保證,要比逐個國家申請程序既快又節(jié)省開支,特別是商業(yè)上能提高發(fā)明的價值;
歐洲專利局采用英、法、德三種語言,對申請人有較大的選擇使用語言的自由,從而也減少了逐一國家以不同語言申請的費用;
歐洲專利局采用檢索與審查分開進行的程序,既有利于申請人對專利申請及時處理,也有利于國際專利合作條約的協(xié)調,方便了提交國際專利申請的申請人。
歐專局在加強局內管理、審查、檢索等業(yè)務工作的同時,還與各國政府間與非政府間專利工作機構有著良好而廣泛的合作關系。與國家知識產權局在專利領域的合作關系也在不斷發(fā)展、加強。
歐洲專利局是世界上實力最強、最現(xiàn)代化的專利局之一,擁有世界上最完整的專利文獻資源,先進的專利信息檢索系統(tǒng)和豐富的專利審查、申訴及法律研究方面的經驗,在文獻收集、檢索及審查員培訓方面對中國知識產權局提供過很多幫助。另外,在文獻及信息產品方面兩局也有廣泛的交流。
來源:IPRdaily中文網(IPRdaily.cn)、中國保護知識產權網、編譯自www.worldipreview.com
編輯:IPRdaily 趙珍 / 校對:IPRdaily 縱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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