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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剛剛!蘋果手機禁售令(裁定書全文)
日前,高通訴蘋果民事裁定書相關細節(jié)曝光!裁定全國有效嗎?禁售的蘋果手機是否該立即下架?
12月10日,高通在其網站公告,中國福州中級人民法院已初步裁定,禁止蘋果公司在中國市場進口和銷售包括iPhone X在內的部分型號手機。案件是由高通于2017年年底提出的。
據裁定書顯示,高通起訴的蘋果四家子公司分別為:蘋果電腦貿易(上海)有限公司、蘋果電子產品商貿(北京)有限公司、蘋果貿易(上海)有限公司、蘋果電子產品商貿(北京)有限公司福州泰禾分公司。
該案于2017年11月15日立案,高通公司于今年7月10日向福州中院申請責令諸被告先行停止侵犯專利權行為,請求對蘋果四家子公司的侵權產品iPhone 6S至iPhone X的7款手機產品停止銷售。
法院認為,高通公司的請求具有程序法依據。法院同時提到,專利侵權涉及高通公司的“計算裝置中的活動的卡隱喻”發(fā)明專利,高通提供了該專利的副本,證實了高通公司是專利的專利權人。
高通公司提出,如果蘋果公司的侵權行為不及時被制止,將會造成后續(xù)侵權賠償數額難以計算等問題,此外,蘋果新型號的手機上市也會進一步擴大高通公司的損失。
高通公司還認為蘋果公司的侵權行為將損害中國市場上已經與高通公司建立許可關系的其它手機廠商的產品競爭力。高通公司為此提供了3億元人民幣的擔保,并負擔了5000元的案件申請費。
根據法院裁定,裁定書送達后就立即開始執(zhí)行,效力持續(xù)至判決生效之日。如不服裁定,可在收到裁定書之日起十日內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zhí)行。
附:裁定書全文
事件回顧
北京時間12月10日晚,高通公司在官網發(fā)布申明稱,中國福州中級人民法院(簡稱“福州中院”)授予了高通針對蘋果公司四家中國子公司提出的兩個訴中臨時禁令,要求他們立即停止針對高通兩項專利、包括在中國進口、銷售和許諾銷售未經授權的產品的侵權行為。所涉的兩項專利,之前已經在專利無效程序中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認定為有效。
來源:高通官網截圖
據福州中院的相關人士12月10日晚向記者確認,該專利訴訟案已于上周下發(fā)裁定書。該裁定事項屬于專利禁制令范疇,只有一審,不可上訴,沒有二審。該禁制令將適用于全國范圍。這意味著,禁制令生效后,中國范圍內的蘋果專賣店將禁止售賣禁制令中涉及的機型。
據上述申明,受禁令影響的機型包括iPhone 6S、iPhone 6S Plus、iPhone 7、iPhone 7 Plus、iPhone 8、iPhone 8 Plus和iPhone X。該案所涉專利使消費者能夠調整和重設照片的大小和外觀、以及在手機上瀏覽、尋找和退出應用時通過觸摸屏對應用進行管理。
高通執(zhí)行副總裁兼總法律顧問唐·羅森伯格(Don Rosenberg)在申明中表示,“蘋果繼續(xù)受益于我們的知識產權,但同時拒絕向我們支付費用”。
據了解,上述裁定不涉及賠償條款。
來源:IPRdaily綜合中國證券報、中國經濟網等整理而成
編輯:IPRdaily趙珍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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