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版權版權版權知識產(chǎn)權知識產(chǎn)權
#本文由作者授權發(fā)布,未經(jīng)作者許可,禁止轉(zhuǎn)載,不代表IPRdaily立場#
來源:IPRdaily中文網(wǎng)(iprdaily.cn)
作者:鄧超 博士 IP法
原標題:1分鐘掌握版權的CC許可證
作品(無論是文字、圖片還是視頻)一旦創(chuàng)作完成即自動享有著作權。換言之,在默認的情況下,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形式使用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除非構成合理使用。當然嚴格來講,權利人對作品享有的權利是一個權利束,根據(jù)我國著作權法的規(guī)定,共有17項具體權利。其中的第17項是兜底性權利,實踐中,可以納入一些法條未明確規(guī)定的權利(例如直播權),但其并不能覆蓋所有可能的權利。例如,該兜底性權利不涉及所謂的觀看權,因此,觀看盜版書籍或電影不構成版權侵權。
以上就是著作權法下默認的?,即all rights reserved(保留所有權利)。在將“保留所有權利”視為一種默認許可證的情況下(如果其能夠被認為是許可證的話),該許可證下的作品權利人未放棄任何權利,他人也未獲得有關作品的任何權利(除合理使用外不能使用作品)。
傳統(tǒng)的許可證?對著作權實現(xiàn)了嚴格的保護,但這反過來在某種程度上并不利于作品的傳播以及再利用。例如,Wikimedia由于收集并儲存了大量版權早已過期的繪畫作品的電子照片(根據(jù)著作權法的原理,這些電子照片不應被著作權法保護)而在歐洲多地被訴,并在一些國家敗訴。
在數(shù)字時代,人們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需要素材(文字、圖片或者視頻)來進行創(chuàng)作。而如果為了合法地使用素材而與權利人一一單獨協(xié)商,那么顯然,其成本相對于使用來講是極高的。為了促進版權作品的傳播和再利用,一家以此為己任的非營利性組織Creative Commons于2001年在美國誕生。
Creative Commons在大陸的中文官方譯名為“知識共享”,臺灣地區(qū)稱為“創(chuàng)用CC”,香港地區(qū)稱為“共享創(chuàng)意”。但Creative Commons許可證涉及的文字、圖片或者視頻并非任何意義上的“知識”,因此,大陸譯名中該詞的使用令人有些摸不著頭腦。(考慮到著作權法有關“獨創(chuàng)性”的基本要求,譯名中使用“創(chuàng)”字應該更為恰當。猜想該譯名可能是為了與intellectual property的譯名“知識產(chǎn)權”統(tǒng)一?)出于習慣,本文仍然使用“知識共享”這一譯名。
知識共享組織提供了6種非獨占的、不可撤銷的標準化著作權許可協(xié)議(CC許可證),便于作品的作者放棄自己的部分著作權,從而有助于作品的共享。為了與傳統(tǒng)的all rights reserved(保留所有權利)許可證區(qū)分,CC許可證也被記作some rights reserved(保留某些權利)。需要注意的是,CC許可證是著作權許可證,因此只涉及著作權及相關的鄰接權,而不涉及專利、商標等其他知識產(chǎn)權,也不涉及肖像權、隱私權、形象權等其他權利。目前在世界范圍內(nèi),維基百科中所有語言的所有內(nèi)容使用的都是CC許可證,視頻共享網(wǎng)站youtube和照片共享網(wǎng)站flickr也都提供了CC許可證供作者選擇。(但這三個網(wǎng)站在大陸都無法訪問)
CC許可證的具體內(nèi)容取決于其版本(最新版本為2013年發(fā)布的4.0版)以及下述4項權利(由上到下,對被許可人的要求逐漸嚴格)如何選擇:
署名(attribution,BY):被許可人需要以適當?shù)姆绞较蜃髌窓嗬耸鹈纯?。?.0版本開始,所有的CC許可證都要求署名。其他權利的縮寫都是取自對應英文的首字母,而署名(BY)則是來自于英文介詞by(由……創(chuàng)作)。
繼承(share-alike,SA):官方譯名為“相同方式共享”,要求被許可人在對作品進行改編后,改編后的作品必須以相同的許可證發(fā)布。換言之,改編后的作品必須繼承改編前的作品的許可證。如果沒有繼承(SA),那么改編后的作品可能會以更嚴格的許可證許可,例如從CC BY到CC BY-NC。
非盈利(non-commercial,NC):官方譯名為“非商業(yè)性使用”,被許可人可以任意使用作品,只要不用于商業(yè)用途即可。
禁止演繹(No Derivative Works,ND):除了不能對作品進行改編或混合外,被許可人可以任意使用作品。
從左至右,圖標依次為BY、SA、NC以及ND。
6種常見的CC許可證分別是:CC BY(署名)、CC BY-SA(署名+繼承)、CC BY-ND(署名+禁止演繹)、CC BY-NC(署名+非盈利)、CC BY-NC-SA(署名+非盈利+繼承)以及CC BY-NC-ND(署名+非盈利+禁止演繹)。除了這6種常見的CC許可證外,知識共享組織于2009年還發(fā)布了一種放棄著作權的便捷方式,即CC0。需要注意的是,CC0不是許可證,而是單方放棄的聲明。
2010年,知識共享組織公布了公有領域標志(public domain mark,PDM),以與CC0進行區(qū)分。
PDM用于標記某一作品沒有著作權,可以由任何人使用。典型對象包括著作權過期的古老作品、或者不構成作品的內(nèi)容。而CC0用于將作品的著作權狀態(tài)從受保護變?yōu)榉艞壉Wo,只能由作者使用。如上所述,無論作者是否想要受到保護,著作權都是自動產(chǎn)生的。因此,在作者期望放棄著作權保護時,可以使用CC0來實現(xiàn)這一目的。CC0等同于“no rights reserved”(不保留權利)。
最后說一下關于CC許可證的可執(zhí)行性。CC許可證被設計為可以在全世界執(zhí)行,在不同的法域下也發(fā)生過一些訴訟案件。迄今為止,CC許可證并未被在任何地域被認為不可執(zhí)行或者不合法。雖然CC許可證可以用于文字、音樂、照片和視頻等任何內(nèi)容(除軟件外),但發(fā)生的涉及CC許可證的訴訟案件大多針對照片。
可執(zhí)行性是英美合同法對合同的要求,我國合同法并無此類要求。在我國發(fā)生的過往案例中,我國法院并未否認CC許可證的合同性質(zhì)。
例如,在德國的Spirit案(ref. 310 O 402/16)中,
一個德國網(wǎng)站發(fā)布了指向另一個網(wǎng)站上的照片的超級鏈接。該照片可以通過CC許可證獲得,但是發(fā)布該圖像的網(wǎng)站沒有遵守CC許可條款,因此侵犯了版權。拍攝該照片的攝影師提起訴訟,要求該德國網(wǎng)站刪除該鏈接。漢堡地區(qū)法院發(fā)出了要求該鏈接從德國網(wǎng)站上刪除的禁令。此案是對歐洲法院先前的一項裁決的解釋,該裁決認為,一個網(wǎng)站發(fā)布意圖營利的侵權材料的鏈接時,將為版權侵權承擔責任。在這種情況下,法院寬泛地解釋了“以營利為目的”發(fā)布鏈接的含義,指出該裁決的作出是基于該網(wǎng)站是否旨在盈利,而非發(fā)布超鏈接是否盈利。由于涉及CC許可證,因此,該案的重要性在于,法院認為,違反CC條款使用CC許可證構成版權侵權。
引用文字翻譯自Creative Commons的Spirit(https://wiki.creativecommons.org/wiki/Spirit) / CC BY 4.0 (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4.0/deed.zh),由鄧超以CC BY 4.0許可。
CC許可證的BY(署名)需要給出的信息包括引用作品的TASL,即題目Spirit(Title)、作者Creative Commons(Author)、來源URL(Source)和許可證CC BY 4.0(License)。此處署名的例子只是最佳實踐,可以根據(jù)具體情況來決定恰當?shù)氖鹈绞?。來源以及許可證的URL本來可以作為超級鏈接(看起來是這樣的:引用文字翻譯自Creative Commons的Spirit / CC BY,由鄧超以CC BY許可。),但騰訊公號不允許外鏈,因此此處列出了完整的URL。另外,由于引用文字翻譯自上述內(nèi)容,因此,此處還給出了翻譯作者以及翻譯作品的許可證。
而在我國,由于尊重版權的意識較為缺乏,因此普遍采取的做法是在圖片或者視頻上打水印,其實比較影響觀感。
來源:IPRdaily中文網(wǎng)(iprdaily.cn)
作者:鄧超 博士 IP法
編輯:IPRdaily王穎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關于IPRdaily」
IPRdaily是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知識產(chǎn)權媒體,致力于連接全球知識產(chǎn)權與科技創(chuàng)新人才。匯聚了來自于中國、美國、歐洲、俄羅斯、以色列、澳大利亞、新加坡、日本、韓國等15個國家和地區(qū)的高科技公司及成長型科技企業(yè)的管理者及科技研發(fā)或知識產(chǎn)權負責人,還有來自政府、律師及代理事務所、研發(fā)或服務機構的全球近100萬用戶(國內(nèi)70余萬+海外近30萬),2019年全年全網(wǎng)頁面瀏覽量已經(jīng)突破過億次傳播。
(英文官網(wǎng):iprdaily.com 中文官網(wǎng):iprdaily.cn)
本文來自IPRdaily中文網(wǎng)(iprdaily.cn)并經(jīng)IPRdaily.cn中文網(wǎng)編輯。轉(zhuǎn)載此文章須經(jīng)權利人同意,并附上出處與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場,如若轉(zhuǎn)載,請注明出處:“http://islanderfriend.com/”
文章不錯,犒勞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