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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IPRdaily中文網(iprdaily.cn)
作者:地理標志研究院 地標智繪
原標題:消費認知、母子共贏|地標智繪大講堂第9講:地理標志產品的營銷策略
2020年5月31日下午15點,地標智繪大講堂第9講開講。本次大講堂由北京農智地理研究院主辦,北京地理標志產業(yè)協(xié)會合辦,IPRdaily、騰訊會議技術團隊支持,北京黃金智慧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協(xié)辦,邀請到西南政法大學地理標志研究中心主任曾德國教授,授課題目為“地理標志產品的營銷策略”,北京地理標志產業(yè)協(xié)會郭江峰副秘書長主持了培訓。在講座開始之前,主持人對地標智繪大講堂的報名通知、視頻回放及講座答疑環(huán)節(jié)等內容做了簡短介紹,地標智繪大講堂由于短信發(fā)送實效性及容易被當作垃圾短信攔截,故大家可以加入學員群及關注公眾號及時獲得相關通知;地標智繪大講堂本身是公益性質的講座,不提供視頻回放功能,但公眾號文章會有精華內容片段供播放。之后曾教授開始了今天的講座。
本次講座分為八個部分,分別為:前言——地理標志研究現(xiàn)狀;一、地理標志保護的內涵;二、農產品通用的營銷模式;三、消費者對地理標志的認知;四、地理標志的生產者;五、行業(yè)協(xié)會的管理;六、政府職能部門的管理;七、深層次思考。
前言——地理標志研究現(xiàn)狀
在前言部分,曾教授表示,相比較過去較少的地理標志研究人員數(shù)量,隨著近年精準扶貧、鄉(xiāng)村振興等政策的推出,面向地理標志應用領域的人才需求增大,地理標志領域研究人員也越來越多,整體發(fā)展欣欣向榮。
1、地理標志保護的內涵
在地理標志保護的內涵部分,曾教授講到了地理標志定義及歧義、多部門管理現(xiàn)象、地理標志概念通俗化這三個方面。
《商標法》第十六條規(guī)定:地理標志是指標示某種商品來源于某地區(qū),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該地區(qū)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志。曾教授表示到目前為止,大多數(shù)老百姓對于從1993年就開始使用的地理標志并沒有一個清晰的認識與了解,地理標志局限于研究領域學者及相關管理人員“自娛自樂”,沒有得到老百姓的接受與認可。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地理標志的概念較為“深刻”,一般老百姓甚至部分研究人員容易將“地理標志”與“地理位置”混淆。
同時,多部門管理現(xiàn)象依然存在,新出的“紅標”依然沒有解決多部門管理的問題。隨后曾教授提出地理標志通俗化的建議:地理標志(產品)就是土特產中的精品。地理標志的特點:數(shù)量少、品質優(yōu)、價格高。屬于“奢侈品”。這樣更容易被老百姓所認可。
2、農產品通用的營銷模式
在農產品通用的營銷模式部分,曾教授介紹了現(xiàn)在通用的三種農產品營銷模式。其一為以青島“寶山藍莓”為代表的現(xiàn)場采摘、體驗為主的近郊農業(yè)。其二為以自駕、住宿、垂釣游玩相結合為代表的遠郊農業(yè)。其三為以重慶“城口老臘肉”為代表的依靠制成成品進行渠道銷售的山區(qū)農業(yè)。
3、消費者對地理標志的認識
在消費者對地理標志的認識部分,曾教授主要講了地理標志的發(fā)展階段、消費者對地理標志的購買決策兩方面的內容。
地理標志的發(fā)展階段部分,曾教授總結了地理標志的以下各個發(fā)展階段:
1.權利認定——法律人:1993年我國將地理標志寫入商標法,1993年~2005年我國法律人研究地理標志認定方面的法律條文;
2.經營發(fā)展——經濟管理人:2005年之后的十年,經濟管理方面的人員從經濟的角度探索研究地理標志如何為老百姓創(chuàng)造經濟價值;
3.精準扶貧——政府官員:當下伴隨著精準扶貧及鄉(xiāng)村振興政策,政府官員介入到了地理標志的發(fā)展中來。但地理標志的消費者認可度依舊不高;
4.奢侈品——消費者認知:接下來10年中應該就簡化地理標志定義及認定環(huán)節(jié),簡化消費者認知難度,增加消費者認可度,為下一階段鋪平道路;
5.生產者——消費者:消費者認可地理標志產品之后,地理標志才會真正作為消費者的強力需求,生產者有足夠動力大力發(fā)展地理標志。消費者與生產者才會真正互動起來。
目前,我們正處于第三個階段,還有許多工作要做。
隨后曾教授又從提議者、購買者、影響者、使用者的角度并結合疫情因素,對影響消費者購買地理標志的因素進行了分析。針對目前政府官員樂于當“網紅”帶貨的現(xiàn)象,曾教授提醒政府為地理標志產品營銷背書過程中,不應忽視產品缺陷,夸大宣傳,應當誠實營銷,以免為產品缺陷造成的埋怨等問題被動買單。
4、地理標志的生產者
在地理標志的生產者部分,曾教授從地理標志產品進入期、地理標志產品成熟期兩個方面進行了分析。
曾教授借助烏江榨菜為例,其在產品初期借助“涪陵榨菜”這一地理標志為市場切入點,進行產品宣傳推廣,進而得到發(fā)展和提升。當其發(fā)展到一定階段之后,就提出“涪陵榨菜還是烏江好”,將自己“烏江”榨菜品牌進行推廣。站在地理標志的光環(huán)之上,突出企業(yè)品牌。
5、行業(yè)協(xié)會的管理
在行業(yè)協(xié)會的管理部分。曾教授分以下三個部分進行了講解:曾教授在行業(yè)協(xié)會的定位中結合2020年4月3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發(fā)布《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管理辦法》(試行)一事提出不應在簡政放權的環(huán)境下進一步加強集權管理,建議協(xié)會承擔起相應的責任,政府機構承擔起監(jiān)管責任;曾教授在行業(yè)協(xié)會是地理標志維權的主力中提出針對地理標志應在區(qū)域內進行扶持、提高產品統(tǒng)一標準,在區(qū)域外嚴厲打擊、減少假冒偽劣產品,同時針對不同價值產品采取靈活多變的維權策略;曾教授在把握產業(yè)發(fā)展與限制的沖突中提出地理標志有時會與GDP發(fā)展有一定沖突,地理標志的經營者應該堅持走精品路線。
6、政府職能部門的管理
在政府職能部門的管理環(huán)節(jié),曾教授就加強部門之間的合作、打造一批“國家品牌”兩個方面,提出政府職能部門要各環(huán)節(jié)分工明確,相互統(tǒng)一口徑對外宣傳,同時舉全國之力,推出地理國家品牌。
7、深層次思考
在最后的深層次思考環(huán)節(jié),曾教授將地理標志與“三農問題”結合,提出以下三個問題并與大家進行了深層次的思考與表述:
1.為什么要大力發(fā)展地理標志?
2.利用“母子商標”化解地理標志“公地災難”危機?
3.以地理標志為主導的區(qū)域品牌發(fā)展的商業(yè)模式?
在講座結束后的互動環(huán)節(jié),不少學員就具體問題進行了提問,曾教授對其中諸如“雙商標制如何緩解公地悲劇”、“地理標志營銷保護中,政府、協(xié)會、企業(yè)、專家、律師各自的角色如何定位”等最典型問題予以了詳細的解答。
來自國家和地方知識產權行政系統(tǒng)、地理標志產業(yè)鏈、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代理機構及律所等近兩百人參加了培訓,大家積極針對遇到的問題進行了提問,曾教授給予了詳細的解答。據(jù)主辦方介紹,地標智繪大講堂第10講將繼續(xù)為大家?guī)砭食尸F(xiàn),敬請大家關注。
欲入學員群請加地標智繪管理員微信號“sangemghuo”,或掃以下管理員二維碼,注明“實名+單位全稱”
近期課程安排
第1講《地理標志制度總論》已結束
主講人:蘇平·重慶理工大學重慶知識產權學院院長
第2講《地理標志商標的申請及審查》 已結束
主講人:毛璋·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審查五處審查員
第3講《地理標志商標注冊實質審查》已結束
肖翠蘭·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審查五處一級調研員
第4講《地理標志產地與商品特定品質關聯(lián)性的審查》已結束
賴瑩·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審查五處四級調研員
第5講《國外地理標志在中國注冊商標審查》已結束
江琦·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審查五處副處長
第6講《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的注冊審查》已結束
張萍·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審查五處一級調研員
第7講《地理標志商標確權行政評審案例實務》已結束
苑雪梅·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評審八處二級調研員
第8講《在商標授權確權行政案件中“地理標志”的保護與發(fā)展——以‘價值平衡’為視角》已結束
陶鈞·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審判長
第9講《地理標志產品的營銷策略》已結束
曾德國·西南政法大學地理標志研究中心主任
第10講《商標侵權審判實務》報名中
朱文彬·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四級高級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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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地理標志研究院 地標智繪
編輯:IPRdaily王穎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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