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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IPRdaily中文網(iprdaily.cn)
原標題:荒誕的“云銅”
仔細看了關于云銅的相關報道,還挺有意思的,分享一下。
中國云銅(集團)有限公司(下稱“中國云銅”民營)
云南銅業(yè)(國企)
兩者由“云銅”商標紛爭已數(shù)十年。在2020年五月末中國云銅以43.7億美元受讓美國持有的全部《云銅》商標知識產權,這也是中國云銅第二次在該公司收購商標,兩次累計46億美元(折合人民幣347.9億人民幣)
先說說云南銅業(yè)的“云銅”。據中國商標網查詢可知,云南銅業(yè)曾在2008年1月16日申請了8個“云銅”商標,主要申請類別為第1、6、7、14、36、39、40、42類。此后再未申請“云銅”相關商標。注冊成功的為14類第6512852號和40類第6512857號商標,其他均被駁回和撤銷。2008年,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稱“云南省工商局”)認定云南銅業(yè)的第40類“云銅”商標為“云南省著名商標”。
在此之后云瑞之祥對“云銅”剩余的全類別商標進行了注冊申請。
美國奧洛海集團公司、云瑞之祥都曾經在2008年申請注冊“云銅”商標,這一事件點也是很巧合了。另外根據中國商標網查詢可知,中國云銅先前以2.34億美元購買的“云銅”第六類商標即第29757531號“云銅”商標最早是由云瑞之祥2018年3月22日申請,隨后在2019年云瑞之祥將此商標賣給了美國奧洛海。
三家的關系是剪不斷,理還亂,較為復雜。
針對五月末收購事件
6月1日,云南銅業(yè)發(fā)布公告,向媒體澄清云南銅業(yè)與中國云銅不存在任何法律及事實上的聯(lián)系。云南銅業(yè)2019年未購買商標。
6月2日,中國云銅再次通過官網發(fā)布公告,稱將捐獻500噸黃金,無償投資不低于1000億人民幣恢復因為“云南銅業(yè)”在云南開采礦業(yè)而遭受破壞的自然環(huán)境,或將無償捐贈“云銅集團及其關聯(lián)公司”全部《云銅》、《云冶》、《中銅》、《中國銅業(yè)》等中英文品牌商標、企業(yè)標識、著作權版權、國際域名權、專利權。
(500噸黃金相當于中國央行黃金儲備的四分之一。而根據世界黃金協(xié)會的5月最新統(tǒng)計,500噸黃金在全球都可以進入前二十,也就意味著中國云銅一家便“富可敵國”,可排歐洲央行之后,位列世界黃金儲備第13名。)
6月15日,在中國香港注冊的“中字頭”企業(yè)中國云銅其昆明辦事處已被查封。
為何稱荒誕“云銅”
荒誕一,早在2009年,云端之祥與云南銅業(yè)對彼此所申請的商標進行全面異議,雙方的商標之爭由此開始。十年之爭爭議這“云銅”商標是合法維權還是惡意注冊。一方擁有商標,一方在先使用。兩者的紛爭不斷,這也體現(xiàn)了我國商標法在當時的一個不足。回過頭來看2019年開始修正的新《商標法》,主要打擊惡意搶注,按照現(xiàn)在的標準,云瑞之祥當年的很多商標是注冊不下來的。低廉的注冊門檻和持有成本為惡意搶注留下了“后門”。為了應對被搶注的危險,許多企業(yè)被迫開展防御性商標注冊,比如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把“大米”“蝦米”“玉米”“爆米花”“黑米”“米粉”全部注冊了,阿里巴巴名下也有“阿里叔叔”“阿里爺爺”“阿里奶奶”“阿里寶寶”“阿里哥哥”等阿里一家子,騰訊每年用于申請和維持商標的花費甚至高達4000萬元。
荒誕二,中國云銅是一家較為神秘的公司,千億投資,購買天價商標,捐500噸黃金給國家,誰知這家富可敵國的公司,是一家民企,注冊資本3.56億?!≈袊沏~4月1日發(fā)布的2019年度業(yè)績預告顯示,2019年虧損3.227億元,在2018年度虧損了1.03億元,已經連續(xù)虧損多年。與此同時2019年中國云銅聲稱投資印尼婆羅洲不低于100億美元,然而2019年中國對印尼的投資才47.4億美元,100億美元去哪了,無從得知。
荒誕三,虛構高管,云銅集團突然出現(xiàn)了一位HARRYCHEN印尼親王的行政總裁。印度尼西亞為共和國,沒有皇室,又怎么有親王呢?甚至還有皇家海軍等等..
荒誕四,中國云銅人事任命也存在著疑點,稱任塞成“現(xiàn)任中央國學院常務院長、中央國學報社長、中華書畫家協(xié)會副會長、知青文化交流促進會常務會長”等職務。公開資料并未檢索到所謂的“中央國學院”相關信息,中國社會組織網官網也查詢不到登記信息。而名字類似的“中國國學院”則為非法社會組織,已于2019年5月被北京市民政局聯(lián)合東城區(qū)民政局依法取締。另一個單位為“中央國學報”,檢索后發(fā)現(xiàn)有一個名為“中央國學報”的網站,但該網站沒有“互聯(lián)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沒有“網安備份號”、沒有“經營主體信息”。
荒誕五,中國云銅未考慮通過商標異議或撤三來維護自身權益嗎?而是以一種時效長的訴訟進行保護,這不得讓人懷疑訴訟的真正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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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IPRdaily王穎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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