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IPRdaily立場#
“一機構因擅自開展專利代理業(yè)務,被處罰款17.0775萬元,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17.0775萬元。”
近日,廣東省行政執(zhí)法信息公示平臺發(fā)布了一則行政處罰信息。一公司在未取得專利代理資質,于2021年5月至2022年3月期間擅自開展專利代理業(yè)務,簽訂專利代理委托合同10份,獲違法所得170775元,被處罰款17.0775萬元,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17.0775萬元。
深圳**業(yè)務案
行政相對人信息:
行政相對人類型: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行政相對人名稱:**公司
法定代表人:孫**
行政處罰信息:
案件名稱:深圳**業(yè)務案
決定文書名稱:行政處罰決定書
決定文書號:粵市監(jiān)北辦罰〔2022〕001 號
違法依據:《專利代理條例》第九條第一款、《專利代理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第(二)項。
違法事實:當事人未取得專利代理資質,于2021年5月至2022年3月期間擅自開展專利代理業(yè)務,簽訂專利代理委托合同10份,獲違法所得170775元。
處罰依據:《專利代理條例》第二十七條。
處罰類別:罰款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處罰內容:罰款:17.0775(萬元)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可確定金額:17.0775(萬元)
罰款金額(萬元):17.0775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17.0775
處罰決定日期:2022-08-01
執(zhí)法主體名稱:廣東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原標題:一機構因擅自開展專利代理業(yè)務被罰34萬余元?。?/span>
來源:廣東省行政執(zhí)法信息公示平臺
編輯:IPRdaily趙甄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注:原文鏈接:一機構因擅自開展專利代理業(yè)務被罰34萬余元! (點擊標題查看原文)
「關于IPRdaily」
IPRdaily是全球領先的知識產權綜合信息服務提供商,致力于連接全球知識產權與科技創(chuàng)新人才。匯聚了來自于中國、美國、歐洲、俄羅斯、以色列、澳大利亞、新加坡、日本、韓國等15個國家和地區(qū)的高科技公司及成長型科技企業(yè)的管理者及科技研發(fā)或知識產權負責人,還有來自政府、律師及代理事務所、研發(fā)或服務機構的全球近100萬用戶(國內70余萬+海外近30萬),2019年全年全網頁面瀏覽量已經突破過億次傳播。
(英文官網:iprdaily.com 中文官網:iprdaily.cn)
本文來自廣東省行政執(zhí)法信息公示平臺并經IPRdaily.cn中文網編輯。轉載此文章須經權利人同意,并附上出處與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場,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islanderfriend.com”
文章不錯,犒勞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