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IPRdaily立場#
#開庭公告#
王嘉爾潮牌訴MCN機構不正當競爭
近日,王嘉爾聯(lián)合創(chuàng)立的潮牌“TEAMWANG”關聯(lián)公司隊王貿易(上海)有限公司新增一則司法案件,案由涉及不正當競爭糾紛。原告方為隊王貿易公司,被告方為廣州變美撩漢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廣州專注種草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案件將于7月19日在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企查查顯示,兩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均為杜某雅,并注冊有“六豆媽、老楊是個靚仔、王大妙兒、胡椒媽”等多個網紅博主商標。
(來源:企查查財經)
#IPO那些事兒#
瑞星股份獲北交所IPO批文,已獲得燃氣調壓領域專利技術82項
北交所擬上市企業(yè)瑞星股份(836717)近日獲得證監(jiān)會核發(fā)的IPO批文,將進入發(fā)行環(huán)節(jié),保薦機構為華西證券。公司擬IPO募資約1.6億元,用于燃氣調壓設備生產擴建項目及研發(fā)中心項目。
據(jù)北交所官網顯示,瑞星股份申報材料于2022年9月30日獲受理,2023年3月9日過會,3月20日提交注冊,5月19日獲證監(jiān)會注冊,拿到發(fā)行批文。
招股書披露,公司擬IPO募資約1.6億元,用于燃氣調壓設備生產擴建項目、研發(fā)中心項目。
研發(fā)創(chuàng)新方面,公司獲得燃氣調壓領域專利技術82項,其中發(fā)明專利2項、實用新型76項、外觀設計4項。另外,近十年來,公司參與起草制定了《城鎮(zhèn)燃氣調壓器(GB27790-2011)》《城鎮(zhèn)燃氣調壓箱(GB27791-2011)》等7項國家標準、2項團體標準。
業(yè)績方面,2022年,公司實現(xiàn)營業(yè)收入2.03億元,凈利潤為3760萬元。(來源:挖貝網)
#局里那些事兒#
中俄專利審查高速路(PPH)試點項目延長
經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和俄羅斯聯(lián)邦知識產權局的共同決定,將自2023年7月1日起無限期延長中俄PPH試點項目,參與本試點項目的要求和流程繼續(xù)沿用中俄PPH指南。
PPH是不同國家或地區(qū)間的專利快速審查通道,通過專利審查機構之間的工作共享加快專利審查進程。自2011年11月啟動首項PPH試點至今,國家知識產權局已經先后與31個國家或地區(qū)的專利審查機構建立了PPH合作。
中俄PPH試點項目延長將進一步促進中俄兩國在知識產權領域的交流與合作,服務中俄創(chuàng)新主體加快專利審查進程,并持續(xù)推動兩局在專利審查領域的深入合作。(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官微)
#投資者問#
富瀚微:公司在視覺芯片領域已研發(fā)并儲備了多項核心技術及知識產權
有投資者在投資者互動平臺提問:公司智能機器人芯片,有無專利?公司集成電路芯片,有無供應國外客戶?
富瀚微(300613.SZ)6月28日在投資者互動平臺表示,公司在視覺芯片領域已研發(fā)并儲備了多項核心技術及知識產權,包括發(fā)明專利、集成電路布圖設計、軟件著作權等。公司芯片產品面向境內外市場,擁有優(yōu)質的境內外客戶。(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鑫宏業(yè):公司已獲得有效專利59項 其中發(fā)明專利14項
有投資者在投資者互動平臺提問:鑫宏業(yè)有多少專利?具體有哪些?
鑫宏業(yè)(301310.SZ)6月28日在投資者互動平臺表示,公司已獲得有效專利59項,其中發(fā)明專利14項,具體專利包括新能源汽車用充電電纜、機器人手臂扭轉電纜、大功率冷卻型直流充電樁電纜、液冷大電流直流充電樁電纜、高可靠性光伏電纜、液冷型高壓電纜等。(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企業(yè)知產那些事兒#
小米提示App含色情詐騙信息被告,法院判不構成不正當競爭
2021年,桂林某公司以小米涉嫌不正當競爭等為由,將小米訴至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桂林中院”)。訴因系在小米手機及自帶瀏覽器下載、安裝其公司運營的某款影音App過程中,會出現(xiàn)“疑為色情文件”、“損害青少年健康”、“可能造成財產損失”的風險提示。
該公司認為,其運營的影音App經國家有關機關調查認定不存在涉黃事實,小米為達到不正當競爭目的,惡意詆毀、貶損該公司產品,且提供的證據(jù)與事實不符。因此,桂林某公司要求判令小米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不再妨礙、破壞該影音App的下載安裝及運行行為,同時小米需賠償共計105萬元并公開致歉。
然而,桂林中院一審判決認為,小米設置的提示行為具有必要性,其提示內容以及步驟設置均在合理范圍內,未超出正當商業(yè)競爭的限度,具有正當性,被訴行為均不構成不正當競爭,無需承擔民事責任。
于是,桂林中院駁回桂林某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不久后,桂林某公司向廣西壯族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下稱“廣西高院”)提起上訴,雙方提交新證據(jù)。
近日,廣西高院經審理作出終審判決,決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決書顯示,該案件的爭議焦點主要為小米的相關提示行為是否構成商業(yè)詆毀和互聯(lián)網不正當競爭行為等。( 來源:南方都市報)
一起涉共享充電寶基礎專利無效案件
近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受理了一起涉及名為“移動電源充電設備及移動電源”的發(fā)明專利權無效行政糾紛案件。
被訴決定系被告國家知識產權局針對第三人杭州小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名為“移動電源充電設備及移動電源”(簡稱涉案專利)所提無效宣告請求而做出。被告在該決定中認為:涉案專利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簡稱專利法)第二十二條第三款規(guī)定的創(chuàng)造性,據(jù)此,宣告本專利權利要求1-5無效。
原告深圳街電科技有限公司,不服被訴決定,訴至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原告認為,涉案專利中的“移動電源”是共享充電寶這種充電電源,用于給各種電子設備充電。本專利設備的核心對象為“移動電源”(共享充電寶),系技術方案演進的起點。涉案專利基于共享充電寶的商業(yè)模式和理念,提供了一種可以隨處投放的移動電源充電設備及移動電源,供用戶需要時從充電設備中取用充好電的移動電源,隨取隨用隨還,免去隨身攜帶的麻煩。涉案專利如同共享單車一樣,開創(chuàng)了一種全新的業(yè)務模式和技術方案,且取得了商業(yè)成功。涉案專利關聯(lián)于市場上常見的共享充電寶產品,且這些產品充分體現(xiàn)了本專利的技術特征。
涉案專利附圖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過程中。(來源:知產北京)
#知產大省那些事兒#
《大連市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為深入貫徹落實創(chuàng)新驅動發(fā)展戰(zhàn)略,推進大連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促進產業(yè)結構優(yōu)化,強化對高質量發(fā)展的支撐引領作用,經市政府同意,現(xiàn)印發(fā)《大連市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本辦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3年。(來源:大連市科學技術局)
#知識產權那些事兒#
7月1日起,國家標準《商品交易市場知識產權保護規(guī)范》實施
《商品交易市場知識產權保護規(guī)范》國家標準(以下簡稱標準)已于2022年12月30日發(fā)布,將于2023年7月1日實施。該標準結合我國商品交易市場知識產權保護的發(fā)展實際,在充分借鑒知識產權保護規(guī)范化市場建設已有經驗的基礎上制定形成。(來源:全國標準公共服務平臺)
#海外知產那些事兒#
耐克、阿迪達斯又打官司了,兩大巨頭專利糾紛不斷
北京時間2023年6月27日,據(jù)美國知名體育商業(yè)媒體Footwear News,美國最高法院已于本周初決定,不受理耐克公司與阿迪達斯公司關于運動鞋設計糾紛的上訴。
雙方的糾紛焦點在于運動鞋的針織鞋面設計專利。
2021年12月,耐克公司就曾向美國俄勒岡州地區(qū)法院提起訴訟,稱阿迪達斯公司侵犯了其幾項鞋類專利,其中就包括Flyknit針織鞋面技術。
在訴狀中,耐克點名了阿迪達斯的Primeknit,“阿迪達斯有49款鞋使用PrimeKnit技術,該技術侵犯了耐克的六項專利?!?br/>
為此,耐克曾要求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阻止進口多款阿迪達斯運動鞋,其中包括德國品牌與Stella McCartney、Pharrel Williams的聯(lián)名系列。
最終,該訴訟被法庭駁回。
之后,美國運動巨頭又針對針織鞋面設計專利糾紛進行了多次上訴。多次上訴無果后,今年3月,耐克正式向美國最高法院提交了請愿書。不過,此番耐克依舊未能如愿。
事實上,這已經不是兩家巨頭第一次因為技術專利對簿公堂。
2022年6月上旬,阿迪達斯也對耐克提起了聯(lián)邦公訴,指控范圍從鞋靴技術到多項移動應用程序(app)的專利。(來源:界面新聞)
編輯:IPRdaily趙甄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注:原文鏈接:#晨報#一起涉共享充電寶基礎專利無效案件;瑞星股份獲北交所IPO批文,已獲得燃氣調壓領域專利技術82項(點擊標題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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