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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庭審”鄭州開先河 適用簡單案件】
綜合中新社、鄭州日報報道:17日,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利用微信辦案群進行庭審詢問,顛覆了不少人印象中面對面對簿公堂的情景:庭審詢問現(xiàn)場只有法官,手機的另一端,當事人坐在家里就可以借助微信案件辦理工作群參加庭審詢問。與平日里法庭開庭一樣,“微信辦案群”的主角仍是各訴訟參與人,包括主審法官、書記員等審判人員、原被告雙方代理人、第三人。與昔日面對面對簿公堂不同的是,所有主角們變成對簿網絡,整個審判程序不足一小時。
【思科在美國贏得WiFi技術專利訴訟】
12月29日消息,據(jù)路透社報道,美國一家上訴法院周一做出裁決,思科未侵犯另一家公司的WiFi技術,從而讓思科避免了向原告支付近6400萬美元的賠償。
這起專利訴訟時間長達8年,其中雙方還一度訴諸于美國最高法院。美國聯(lián)邦巡回上訴法院的判決稱,思科并沒有直接侵犯或引誘他人侵犯Commil USA LLC(以下簡稱“Commil”)持有的專利。該專利以某種方式幫助無線信號大面積傳播,其中需要多個接入點。
【西甲賣版權依賴梅西C羅 英超就不怕球星走】
在接受塞爾電臺采訪時,特巴斯就強調了梅西C羅對西甲版權售賣的重要意義:“對于西甲向國外售賣電視轉播權來說,梅西和C羅這種超級球星的意義非常重大,他們非常關鍵,我們很幸運,因為我們擁有世界上最好的球員——梅西和C羅,我們也有世界上最好的兩支球隊,皇馬和巴薩。”
【大學生版權論壇 倡議拒絕抄襲】
由江蘇省版權協(xié)會主辦的“江蘇省首屆大學生版權論壇”,近日在南京開幕。論壇上,來自省內多家高校的學生代表向全體大學生發(fā)出了版權保護倡議書。大學生們在倡議中表示,要樹立版權意識,主動向侵權行為說“不”。重視原創(chuàng),從我做起,拒絕抄襲,從我做起。并積極參加“全國大學生版權征文”活動。會上,江蘇省版權協(xié)會對獲得優(yōu)秀組織獎院校南京理工大學和揚州大學進行了表彰。
【阿里音樂倡導音樂版權保護】
倡議書核心內容是倡議音樂詞曲作者、錄制者和表演者應當進一步強化版權自我保護意識;鼓勵音樂企業(yè)和技術公司積極參與音樂產品、數(shù)字音樂等相關行業(yè)標準制訂工作,積極創(chuàng)新分配機制,推動“金曲工程”中音樂作品版權收益分配制度的公平、公正、公開。
【商標先行:蘋果欲擴大 Beats 電臺陣容】
近日,根據(jù)美國商標和專利局公布的最新清單表示,被蘋果收購的 Beats 電子有限公司成功獲得了「Beats2」、「Beats3」、「Beats4」、「Beats5」的商標。除了保護商標策略,這是否也預示蘋果想進一步擴展人工音樂廣播流電臺也未可知。Beats1 通過互聯(lián)網流媒體方式(不是無線電 FM)播出,算是一個純人工主持的 24 小時音樂廣播電臺。蘋果公司為此花費重金,從英國 BBC 挖來了知名主持人 Zane-Lowe,以及 Ebro Darden 和 Julie Adenuga,全權負責電臺建設。而根據(jù)眾多唱片公司達成的 Apple Music 電臺授權協(xié)議,蘋果可以再推出多達五家類似 Beats 1 的音樂電臺。
【高通與奇酷達成3G/4G專利授權協(xié)議】
據(jù)新浪駐美記者鄭峻報道,當?shù)貢r間12月28日,高通宣布和奇酷達成中國區(qū)的3G WCDMA、CDMA2000以及4G LTE的專利授權協(xié)議。授權費標準與高通和中國發(fā)改委達成的整改標準一致。具體說來,按照付費許可協(xié)議條款,高通授予奇酷開發(fā)、制造和銷售在中國使用的3G WCDMA、CDMA2000(包括EV-DO)和4G LTE(其中包括“三?!盙SM、TD-SCDMA和LTE-TDD)用戶單元的付費專利許可。奇酷應付專利費用與高通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所提交的整改措施條款相一致。在宣布與奇酷達成協(xié)議前,高通已經與華為、TCL、中興和小米簽訂專利授權協(xié)議。至此,高通已和除聯(lián)想之外的中國五大手機品牌達成了新的專利授權協(xié)議。聯(lián)想方面的進展目前暫無消息,但可推測雙方應該也進入了收尾階段。
【歐普照明遭索賠五千萬元】
根據(jù)北京法院網消息,因認為歐普照明在開關插座、排插拖線板等電工商品的包裝以及商業(yè)推廣、經銷等經營活動中使用歐普商標,侵犯自己享有的商標專用權,王先生等3人將歐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歐普照明股份公司)、歐普照明電器(中山)有限公司(下稱歐普照明電器公司)、北京盛何欣怡燈飾經營部訴至法院,要求3名被告立即停止侵權,同時向歐普照明股份公司、歐普照明電器公司索賠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5000萬元。
【都年底了 “小米做汽車”這事兒還靠譜嗎?】
雷軍說“小米三到五年內不會做汽車”,但是誰也不能保證小米不涉足汽車產業(yè),畢竟做汽車跟進入汽車產業(yè)是兩個概念。好比說做汽車就是真正拿出一輛小米汽車來讓大家去購買,而進入汽車行業(yè)顯然是一個更加廣義的概念,可以是做汽車互聯(lián)軟件,也可以說做手機端的汽車服務APP,總之雷軍就好像在逗我們玩兒,時時刻刻吊著我們的胃口。那么,“小米做汽車”這事兒到底靠不靠譜?
【印度知識產權生態(tài)系統(tǒng)2.0(上)】
印度知識產權局(IPO),在印度也稱為印度工業(yè)產權局(CGPDTM),下設專利局、多個地方商標注冊局:金奈(Chennai)、德里(Delhi)、加爾各答(Kolkata)和孟買(Mumbai)以及阿默達巴德(Ahmadebad)商標局。金奈和加爾各答還分別有地理標識注冊局和專利局的外觀設計局。印度知識產權局還下轄一個國家知識產權學院,位于那格浦爾(Nagpur)。這些機構在促進國家的知識產權運用和意識形成方面發(fā)揮了重要作用。
整理;IPRdaily王夢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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