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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 設計產品知識產權保護20問(上篇)
可以考慮通過知識產權的相關法律進行保護。擁有知識產權的設計產品,與普通設計產品相比,具有高附加值,從而形成競爭優(yōu)勢地位。知識產權是一種排他性權利,如果設計產品獲得了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等權利,則他人未經權利人許可而擅自抄襲模仿使用的行為,將會構成對權利人知識產權權利的侵害,權利人有權請求知識產權的法律保護。
2.對于設計產品,可以采取哪些知識產權方面的保護?
可以對其進行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及反不正當競爭等方面的保護。著作權法所稱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chuàng)性并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成果;商標是用以區(qū)別商品和服務不同來源的商業(yè)性標志,由文字、圖形、字母、數(shù)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聲音或者上述要素的組合構成;專利法所保護的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yè)應用的新設計;如果該設計能夠成為知名商品的特有包裝、裝潢,則還可以受到反不正當競爭法的保護。
著作權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chuàng)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四)美術、建筑作品;(五)攝影作品;(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chuàng)作的作品;(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計算機軟件;(九)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作品。著作權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其中人身權包括發(fā)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而財產權則包括復制權、發(fā)行權、出租權、展覽權等權利。
要獲得著作權的保護,應當滿足兩個方面的條件:(一)作品應當具備獨創(chuàng)性;(二)作品應當具備可復制性。其中,獨創(chuàng)性是指,作品應當是作者獨立構思創(chuàng)作完成,而非對他人作品的模仿復制;可復制性是指著作權需要通過一定的有形載體去固定和體現(xiàn),并且能夠被復制重復利用。
作品自創(chuàng)作完成之日起自動產生著作權,無須履行登記或加注著作權標記的手續(xù)。當然,也可以對作品進行著作權的登記,以獲得強證明的效力,但登記并非獲得著作權的必備要件。
著作權不保護思想,只保護表達。對這個主題的構思一般來說屬于思想的范疇,不會獲得著作權的保護;但是如果對這個主題進行了獨創(chuàng)性的表達,則有可能獲得著作權的保護。
設計產品若想獲得商標權的保護,應當滿足兩個方面的要求:(一)應當具備顯著性;(二)不能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guī)定。顯著性是指商標所具有的表示商品或服務來源,并使其區(qū)別于其他商品或服務的屬性,顯著性越高的商業(yè)標識越容易獲得商標法的保護;不能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guī)定則是指設計產品不能是法律禁止作為商標使用的標志,如國名、國徽;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紅十字、紅新月等名稱、標志等。
8.設計產品,如果想獲得商標保護,需要履行哪些手續(xù)?
答:可以請專業(yè)的代理機構或律師事務所對其設計產品的標識進行評估,再向國家商標局遞交申請材料,既能保證申請的質量,又能提高申請效率。
要成為外觀設計的客體,必須滿足三個條件:(1)設計要素方面的要求:構成外觀設計的必須是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2)載體方面的要求:外觀設計的載體必須是適于工業(yè)應用的產品;(3)屬性方面的要求:外觀設計應當是富有美感的新設計。只有同時符合這三個條件,外觀設計才能獲得專利法上的保護。
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后,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以生產經營為目的的制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行為,都將構成對權利人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侵害。
來源:拾貝知識產權
作者:不不
編輯:IPRdaily趙珍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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