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商標商標
名人享有對在先的姓名權利,那么地名是否享有呢?要說名稱中含地名的商標還真不少,例如北京方便面、龍井茶、長白山人參……這些都是商標嗎?為什么這些地名可以被注冊為商標?每家公司都可以申請地名作為商標嗎?
據(jù)廣東寶城(前海)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嘉倫介紹,首先,姓名權是一種人格權,只有自然人才享有;其次,根據(jù)商標法規(guī)定,縣級以上行政區(qū)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義或者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組成部分的除外;已經(jīng)注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xù)有效。如果是注冊商標違反有關規(guī)定,國家商標局可以宣告該商標無效,如果使用未注冊商標違反該規(guī)定,則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會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通報、罰款。
至于前述幾個名稱中含地名的商品,北京方便面與后二者不同。首先,北京方便面并非產(chǎn)自北京,而是河南南街村集團的商品;其次,“北京方便面”幾個字并非注冊商標,“南街村”則是在第30類方便食品上的注冊商標,因此北京方便面的正確叫法應該是南街村牌北京方便面;最后,北京方便面主要是作為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稱存在,據(jù)聞由于此商品最早是和北京的糕點廠合作,所以方便面前冠以“北京”二字,經(jīng)過長期廣泛銷售流傳,大家都喊它北京方便面了,從而變成一個特有名稱,而南街村集團對這個特有名稱也有著使用上的排他權——南街村集團享有美術作品“北京麻辣方便面”的著作權,并且在相關訴訟中成功以構成不正當競爭的名義保障了這種排他權。
龍井茶與長白山人參則均是注冊商標,并且屬于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根據(jù)《商標法》的相關規(guī)定,關于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立法保護旨在明確使用此類商標的商品必須具有主要由該地理標志所標示的特定地理區(qū)域的自然和人文因素所決定的商品特定質(zhì)量、信譽和其他特征,從而防止該地理區(qū)域以外的商品使用地理標志證明商標誤導相關公眾。據(jù)李嘉倫介紹,這種地理標志證明商標一般由行業(yè)協(xié)會等團體作為主體進行申請。如果有公司假冒某地商品,并打上“地名+產(chǎn)品名”的商標,一方面屬于欺詐消費者,違反了《消費者保護法》的規(guī)定,另一方面侵犯了他人的商標專用權,將被判停止侵權行為并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
來源:寶安日報
記者:羅慧怡
編輯:IPRdaily.cn 趙珍
校對:IPRdaily.cn 縱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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