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IPRdaily立場#
原標題:說法丨未在國內注冊商標的立體美術作品就可“山寨”?你錯了!
最近,日本的一款手機數據線保護套成為了“網紅”。各種張開嘴巴的尼莫小魚、小獅子既十分“卡哇伊”,還能保護充電數據線插入槽孔的部位不受損害。當消費者掏出錢包,不法商家也開始行動了。
2018年11月底,公安機關接線索稱在某網站上有人銷售假冒“多麗夢”數據線保護套,經網絡檢索、排查,并將樣品交由中國版權保護中心、該品牌商“株式會社多麗夢”委托機構進行鑒定后,證實涉案“多麗夢”數據線侵犯了知識產權權利人的著作權和商標權。2018年12月,民警在廣州市抓獲犯罪嫌疑人蔣某等人,并當場查獲疑似侵權的塑料制品幾萬個。
近日,浦東檢察院以涉嫌侵犯著作權罪和假冒注冊商標罪兩罪對被告人蔣某、先某及陳某3人提起公訴。
經審查:2018年6月至案發(fā),犯罪嫌疑人蔣某在負責經營廣州市某塑料制品廠期間,以營利為目的,未經“CABLE BITE” Vol.1、Vol.2、Vol.3美術作品著作權人和“CABLE BITE”商標權利人授權或許可,從他人處購入大量的“CABLE BITE”手機數據線保護套半成品,委托犯罪嫌疑人陳某為半成品上色,并將部分成品附著“CABLE BITE”商標標識外包裝,后銷售給犯罪嫌疑人徐某、張某、廖某等人,同時通過網絡對外銷售。期間,犯罪嫌疑人蔣某安排犯罪嫌疑人先某負責確認訂單、備貨、出貨等事宜。至案發(fā),犯罪嫌疑人蔣某銷售不帶“CABLE BITE”商標標識的手機數據線保護套285萬余個,銷售金額人民幣560余萬元;2018年9月22日之后,銷售帶“CABLE BITE”商標標識的手機數據線保護套74萬余個,銷售金額人民幣130余萬元。
因為日本“CABLE BITE”商標2018年9月才到國內注冊。犯罪嫌疑人以為此中性包裝的、憨態(tài)可掬的立體美術作品,不存在商標權的問題,不受知識產權相關法律保護,不涉嫌犯罪,便趁該商標還未在國內注冊這個先機,大量復制銷售。但是他不知道這個立體的美術作品也融合了著作權人本身的智力,在我國也受到著作權的保護。在2018年9月以后,這個美術作品又在國內申請了商標權的保護,受到了著作權和商標權的雙重保護。蔣某等人在涉案商品沒有注冊之前、即2018年9月之前涉嫌侵犯著作權罪;2018年9月之后,商標在國內注冊后同時受到商標權的保護,蔣某等人同時觸犯了侵犯著作權罪、假冒商標注冊罪兩罪。
檢察官說法
對于知識產權的保護遵循“大保護、同保護、嚴保護”的原則,無論商品價值大小都凝聚著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創(chuàng)意和智力,都不允許被“山寨”。
來源:上海法治聲音
作者:東劍軒
編輯:IPRdaily王穎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關于IPRdaily」
IPRdaily是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知識產權媒體,致力于連接全球知識產權與科技創(chuàng)新人才。匯聚了來自于中國、美國、歐洲、俄羅斯、以色列、澳大利亞、新加坡、日本、韓國等15個國家和地區(qū)的高科技公司及成長型科技企業(yè)的管理者及科技研發(fā)或知識產權負責人,還有來自政府、律師及代理事務所、研發(fā)或服務機構的全球近100萬用戶(國內70余萬+海外近30萬),2019年全年全網頁面瀏覽量已經突破過億次傳播。
(英文官網:iprdaily.com 中文官網:iprdaily.cn)
本文來自上海法治聲音并經IPRdaily.cn中文網編輯。轉載此文章須經權利人同意,并附上出處與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場,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islanderfriend.com/”
文章不錯,犒勞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