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IPRdaily立場#
原標題:以不正當手段擾亂商標代理秩序,四川一代理公司被罰3萬!
四川一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在知曉申請人申請的“暴龍B0LON”商標與享有較高知名度的“暴龍”、“BOLON”商標相沖突而不能代理的情況下,仍然代理。更為突出的是,此后,又緊接著在相同類別及群組上為另一申請人代理了“暴龍BOLON”商標申請,前述行為明顯是當事人為了獲取不正當利益刻意而為之。當事人的行為已經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并構成以不正當手段擾亂商標代理秩序,損害公共利益、不正當占用公共資源或者謀取不正當利益,同時也損害了委托其進行代理的被代理人的合法權益,此種行為已經不再是簡單的“明知不能代理而為之”,而是在此基礎上做出了性質更為惡劣的“重復代理”行為。不管是對我國的誠實信用原則,還是商標代理正常秩序,以及被代理人的合法權益均造成了損害,應當依法予以制止,當事人的行為構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七條所指的“申請注冊和使用商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和第十九條第三款所指的“商標代理機構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委托人申請注冊的商標屬于本法第四條、第十五條和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情形的,不得接受其委托?!边`法行為。
來源:中國市場監(jiān)管行政處罰文書網
編輯:IPRdaily王穎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注:原文鏈接:四川一代理公司以不正當手段擾亂商標代理秩序,被罰3萬!(點擊標題查看原文)
青年有為!尋找2021年“40位40歲以下企業(yè)知識產權精英”活動正式啟動
「關于IPRdaily」
IPRdaily是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知識產權媒體,致力于連接全球知識產權與科技創(chuàng)新人才。匯聚了來自于中國、美國、歐洲、俄羅斯、以色列、澳大利亞、新加坡、日本、韓國等15個國家和地區(qū)的高科技公司及成長型科技企業(yè)的管理者及科技研發(fā)或知識產權負責人,還有來自政府、律師及代理事務所、研發(fā)或服務機構的全球近100萬用戶(國內70余萬+海外近30萬),2019年全年全網頁面瀏覽量已經突破過億次傳播。
(英文官網:iprdaily.com 中文官網:iprdaily.cn)
本文來自中國市場監(jiān)管行政處罰文書網并經IPRdaily.cn中文網編輯。轉載此文章須經權利人同意,并附上出處與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場,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islanderfriend.com/
文章不錯,犒勞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