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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1552件專利全部撤回!罰款5萬元!只因擅自將專利申請業(yè)務交由未取得專利代理師資格證的人員撰寫
決定書文號:蘇專代案字〔2021〕5號
違法行為類型:專利代理機構疏于管理造成嚴重后果
當事人:泰州XX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913XXXXXXXXXHNKW3C
主要違法事實:泰州XX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在開展專利代理業(yè)務時,未依法履行基本的專利質量管理和監(jiān)督義務,擅自將承接的專利申請業(yè)務交由未取得專利代理師資格證的人員撰寫,默許專利代理師僅對專利申請文件的格式、權利要求的項數(shù)進行簡單審核,忽視專利代理師簽名責任,造成簽名的專利代理師與實際審核專利申請文件的專利代理師不一致,導致當事人代理的1552件專利申請被國家知識產權局初步認定為不以保護創(chuàng)新為目的,最終全部撤回,委托人委托當事人申請專利的合同目的無法實現(xiàn)。當事人的行為不僅嚴重損害了委托人的利益,同時也浪費了大量的專利審查等社會公共資源,嚴重擾亂專利工作秩序、嚴重干擾專利審查工作正常進行,構成《專利代理管理辦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委托人、第三人利益造成損失、或者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第四項“嚴重干擾專利審查工作或者專利行政執(zhí)法工作正常進行”,第八項“默許、指派專利代理師在未經其本人撰寫或審核的專利申請等法律文件上簽名,嚴重損害當事人利益”規(guī)定的情形,屬于《專利代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的“疏于管理,造成嚴重后果”的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jù):《專利代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06號)第二十五條第一款。
處罰結果:(一)警告;(二)處50000元罰款。
決定機關:江蘇省知識產權局
決定日期:2021-08-24
來源:江蘇省知識產權局網(wǎng)站
編輯:IPRdaily王穎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注:原文鏈接:名額告急 | 2021年廣東省千名知識產權代理人才培育項目免費報名通道即將關閉(點擊標題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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