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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代理機構代理申請‘嬋寶’商標擾亂商標代理市場秩序,被罰10000元。”
近日,中國市場監(jiān)管行政處罰文書網(wǎng)發(fā)布了一則行政處罰信息。北京某知識產(chǎn)權代理有限公司與四川某生態(tài)農(nóng)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簽訂代理服務合同及商標代理委托書,受其委托于2024年8月6日向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申請注冊“嬋寶”商標,注冊類別為第 29、30、32 類,商標申請代理費用共計2100元。當事人作為商標代理機構,以其他不正當手段擾亂商標代理市場秩序,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2019修正)第六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2019修正)第六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guī)定,按照《北京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表(2024修訂)》(商標專利監(jiān)管-《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部分)中C32257B010項,決定給予當事人如下行政處罰:警告;罰款:10000元。
附行政處罰決定書:
(原標題:罰款10000元!北京一代理機構代理申請“嬋寶”商標擾亂商標代理市場秩序)
來源:中國市場監(jiān)管行政處罰文書網(wǎng)
編輯:IPRdaily辛夷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注:原文鏈接:罰款10000元!北京一代理機構代理申請“嬋寶”商標擾亂商標代理市場秩序(點擊標題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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