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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23家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將九家代理機構專利預審服務資格取消或暫停!
近日,已有23家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相繼發(fā)布取消及暫停北京盛凡智榮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等9家專利代理機構專利預審服務資格的相關公告。
近日,各省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等相繼發(fā)布取消及暫停部分專利代理機構專利預審服務資格的相關公告。截至發(fā)稿,IPRdaily已統(tǒng)計23家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發(fā)布相關公告。涉及機構有:北京盛凡智榮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成都正華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北京科億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北京化育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深圳至誠化育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深圳紫晴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上海精晟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廣東有知貓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北京艾皮專利代理有限公司等9家代理機構。
此前,國家知識產權局依法對5家專利代理機構給予吊銷專利代理機構執(zhí)業(yè)許可證的行政處罰,對4家專利代理機構給予責令停止承接新的專利代理業(yè)務6至12個月的行政處罰。(《國知局公布9家代理機構因非正常專利申請/編造專利被吊證/停業(yè)處罰!》)
注:點擊標題即可查看公告\通知原文。
關于取消深圳至誠化育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等5家專利代理機構專利預審服務備案資格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依法對5家專利代理機構給予吊銷執(zhí)業(yè)許可證的行政處罰(國知處字〔2021〕3號、4號、5號、7號、8號),對4家專利代理機構給予責令停止承接新的專利代理業(yè)務6至12個月的行政處罰(國知處字〔2021〕6號、9號、10號、11號)。
相關專利代理機構存在違反《專利代理條例》和《專利代理管理辦法》行為,根據《中國(佛山)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專利預審服務備案主體及備案代理機構管理辦法(試行)》第十條、第二十七條有關規(guī)定,決定取消深圳至誠化育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北京科億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北京喆翙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盛凡智榮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深圳紫晴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成都正華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等5家專利代理機構的專利預審服務備案資格,停止預審服務,即日起執(zhí)行。
希望各備案代理機構嚴格規(guī)范專利申請行為,努力提升專利代理質量,恪守職業(yè)道德、執(zhí)業(yè)紀律,共同推動專利代理行業(yè)健康發(fā)展。
佛山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2021年12月23日
關于取消及暫停部分代理機構向南昌保護中心提交專利預審案件資格的公告
各有關單位:
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依法對5家專利代理機構給予吊銷執(zhí)業(yè)許可證的行政處罰,對4家專利代理機構給予責令停止承接新的專利代理業(yè)務6至12個月的行政處罰。
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上述處罰決定,依據《中國(浙江)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備案單位、代理機構預審服務管理辦法(試行)》的規(guī)定,決定取消北京盛凡智榮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成都正華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在我中心備案及代理預審案件資格;停止北京科億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北京化育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深圳至誠化育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深圳紫晴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向中國(浙江)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提交預審案件的代理服務一年。
浙江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2021年12月25日
12月13日,國家知識產權局依法對北京盛凡智榮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等5家專利代理機構給予吊銷執(zhí)業(yè)許可證的行政處罰,對北京科億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等4家專利代理機構給予責令停止承接新的專利代理業(yè)務6至12個月的行政處罰。
根據《中國(武漢)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專利預審服務申請主體、代理機構備案管理辦法(試行)》(武知保發(fā)〔2021〕3號)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取消北京盛凡智榮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2021年11月1日更名為北京喆翙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預審服務備案資格,注銷其預審服務系統(tǒng)賬號;將深圳紫晴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北京科億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深圳至誠化育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列入我中心預審服務機構黑名單,暫停其專利預審服務資格。
特此公告。
中國(武漢)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2021年12月25日
關于取消或暫停部分代理機構專利申請預審服務備案、代理資格的公告
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依法對5家專利代理機構給予吊銷專利代理機構執(zhí)業(yè)許可證的行政處罰,對4家專利代理機構給予責令停止承接新的專利代理業(yè)務6至12個月的行政處罰。
根據中國(沈陽)知識產權保護中心(以下簡稱“沈陽保護中心”)《專利申請預審服務申請主體、代理機構管理辦法》,對相關機構做出如下處理決定:
取消北京盛凡智榮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2021年11月1日更名為北京喆翙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專利申請預審服務備案,并取消其專利申請預審服務代理資格。
暫停深圳至誠化育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北京化育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北京科億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深圳紫晴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專利申請預審服務代理資格,對上述機構提交的備案申請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中國(沈陽)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2021年12月26日
公 告
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依法對5家專利代理機構給予吊銷執(zhí)業(yè)許可證的行政處罰,對4家專利代理機構給予責令停止承接新的專利代理業(yè)務6至12個月的行政處罰。
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上述處罰決定,經研究決定取消上海精晟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在我中心備案及代理預審案件資格;暫停北京科億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及北京化育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向我中心提交專利預審案件資格。
特此公告。
蘇州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2021年12月27日
關于取消或暫停部分專利代理機構代理專利預審業(yè)務資格的公告
公 告
中國(四川)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關于取消或暫停部分專利代理機構代理專利預審業(yè)務資格的公告
各相關單位:
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依法對5家專利代理機構給予吊銷專利代理機構執(zhí)業(yè)許可證的行政處罰,對4家專利代理機構給予責令停止承接新的專利代理業(yè)務6至12個月的行政處罰。根據《中國(四川)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專利快速預審服務備案主體管理辦法(試行)》、《中國(四川)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專利快速預審申請行為違規(guī)認定及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對相關機構作出以下處理決定:
取消以下專利代理機構代理專利預審業(yè)務資格:
成都正華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北京盛凡智榮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廣東有知貓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暫停以下專利代理機構代理專利預審業(yè)務資格:
深圳紫晴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北京科億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上述處理決定自即日起執(zhí)行。
特此公告。
中國(四川)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2021年12月27日
濟南保護中心關于取消及暫停部分專利代理機構專利預審服務資格的公告
中國(濟南)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關于取消及暫停部分專利代理機構
專利預審服務資格的公告
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依法對5家專利代理機構給予吊銷執(zhí)業(yè)許可證的行政處罰,對4家專利代理機構給予責令停止承接新的專利代理業(yè)務6至12個月的行政處罰。
根據中國(濟南)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專利申請預審服務申請主體、代理機構管理制度(試行)》,已注銷北京盛凡智榮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專利預審服務賬號,取消其預審服務資格;將深圳紫晴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列入黑名單,暫停其預審服務資格;對上海精晟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成都正華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廣東有知貓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北京艾皮專利代理有限公司、北京科億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北京化育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和深圳至誠化育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7家代理機構提交的注冊申請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中國(濟南)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2021年12月27日
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依法對5家專利代理機構給予吊銷執(zhí)業(yè)許可證的行政處罰,對4家專利代理機構給予責令停止承接新的專利代理業(yè)務6至12個月的行政處罰。
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上述處罰決定,依據《中國(濱海新區(qū))知識產權保護中心代理機構預審服務管理規(guī)范》,現(xiàn)取消廣東有知貓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預審服務備案資格,注銷其預審服務系統(tǒng)賬號。暫停深圳紫晴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預審服務資格;暫停受理北京科億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北京化育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深圳至誠化育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向我中心提交專利代理機構注冊備案。
特此公告。
中國(濱海新區(qū))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2021年12月27日
各有關單位:
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依法對5家專利代理機構給予吊銷執(zhí)業(yè)許可證的行政處罰,對4家專利代理機構給予責令停止承接新的專利代理業(yè)務6至12個月的行政處罰。
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上述處罰決定,依據《中國(中關村)備案主體專利預審服務管理辦法(試行)》的規(guī)定,決定取消北京喆翙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盛凡智榮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在我中心備案及代理預審案件資格,注銷其預審服務系統(tǒng)賬號;停止受理深圳紫晴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北京科億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北京化育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深圳至誠化育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向中國(中關村)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提交的預審案件,暫停期一年。
特此公告。
中國(中關村)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2021年12月27日
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依法對5家專利代理機構給予吊銷執(zhí)業(yè)許可證的行政處罰(國知處字〔2021〕3號、4號、5號、7號、8號),對4家專利代理機構給予責令停止承接新的專利代理業(yè)務6至12個月的行政處罰(國知處字〔2021〕6號、9號、10號、11號)。
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上述處罰決定,依據《中國(南通)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申請主體備案管理辦法(試行)》的規(guī)定,對相關機構做出如下處理決定:
取消北京盛凡智榮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2021年11月1日更名為北京喆翙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在我中心專利申請預審服務代理資格;暫停受理深圳紫晴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北京科億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北京化育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深圳至誠化育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向我中心提交的預審案件,暫停期一年;對上海精晟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廣東有知貓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北京艾皮專利代理有限公司、成都正華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向我中心提交的機構注冊備案將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中國(南通)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2021年12月27日
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依法對5家專利代理機構給予吊銷執(zhí)業(yè)許可證的行政處罰,對4家專利代理機構給予責令停止承接新的專利代理業(yè)務6至12個月的行政處罰。
根據《中國(新鄉(xiāng))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專利預審管理辦法(試行)》,經研究對相關專利代理機構做出如下處理:
一、取消成都正華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北京盛凡智榮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2021年11月1日更名為北京喆翙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向我中心提交專利預審案件的資格,并注銷上述2家機構專利預審服務賬號,列入代理機構黑名單。
一、取消成都正華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北京盛凡智榮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2021年11月1日更名為北京喆翙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向我中心提交專利預審案件的資格,并注銷上述2家機構專利預審服務賬號,列入代理機構黑名單。
二、暫停深圳紫晴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向我中心提交專利預審案件的資格,并將其列入代理機構黑名單,解除黑名單時間在國家知識產權局處罰期滿后視其整改情況決定。
三、對上海精晟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廣東有知貓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北京艾皮專利代理有限公司的在我中心的注冊備案申請不予受理。
四、對北京科億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北京化育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深圳至誠化育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的注冊備案申請暫不受理,待國家知識產權局處罰期滿后視整改情況決定。
特此公告。
新鄉(xiāng)市知識產權維權保護中心
2021年12月27日
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依法對5家專利代理機構給予吊銷執(zhí)業(yè)許可證的行政處罰(國知處字〔2021〕3號、4號、5號、7號、8號),對4家專利代理機構給予責令停止承接新的專利代理業(yè)務6至12個月的行政處罰(國知處字〔2021〕6號、9號、10號、11號)。
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上述處罰決定,經研究決定取消成都正華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北京盛凡智榮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預審服務備案資格,注銷其預審服務系統(tǒng)賬號;暫停深圳紫晴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深圳至誠化育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預審服務資格;不予受理廣東有知貓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上海精晟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北京艾皮專利代理有限公司向我中心提交專利代理機構注冊備案;暫停受理北京科億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北京化育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向我中心提交專利代理機構注冊備案。
特此公告。
南京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2021年12月28日
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依法對5家專利代理機構給予吊銷執(zhí)業(yè)許可證的行政處罰(國知處字〔2021〕3號、4號、5號、7號、8號),對4家專利代理機構給予責令停止承接新的專利代理業(yè)務6至12個月的行政處罰(國知處字〔2021〕6號、9號、10號、11號)。
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上述處罰決定,依據《西安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專利快速預審備案管理辦法》《西安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專利快速預審服務信用管理辦法(試行)》的規(guī)定,決定取消北京盛凡智榮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成都正華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在我中心備案及代理預審案件資格,注銷其預審服務系統(tǒng)賬號;停止受理深圳紫晴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向中國(西安)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提交的預審案件,暫停期六個月。
特此公告。
中國(西安)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2021年12月28日
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依法對5家專利代理機構給予吊銷執(zhí)業(yè)許可證的行政處罰,對4家專利代理機構給予責令停止承接新的專利代理業(yè)務6至12個月的行政處罰。
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上述處罰決定,現(xiàn)決定取消北京喆翙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盛凡智榮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深圳紫晴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廣東有知貓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成都正華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深圳至誠化育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在我中心注冊及代理預審案件資格,注銷其預審服務系統(tǒng)賬號;對北京科億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北京化育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北京艾皮專利代理有限公司、上海精晟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等不予通過預審注冊。
希望各備案代理機構嚴格規(guī)范專利申請行為,努力提升專利代理質量,恪守職業(yè)道德、執(zhí)業(yè)紀律,共同推動專利代理行業(yè)健康發(fā)展。
中國(長沙)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2021年12月28日
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依法對5家專利代理機構給予吊銷執(zhí)業(yè)許可證的行政處罰,對4家專利代理機構給予責令停止承接新的專利代理業(yè)務6-12個月的行政處罰。
根據中心《中國(寧波)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專利代理機構備案管理辦法(試行)》的相關規(guī)定,已注銷成都正華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北京盛凡智榮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專利預審服務賬號;將深圳紫晴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列入黑名單。
特此公告。
中國(寧波)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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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知局公布9家代理機構因非正常專利申請/編造專利被吊證/停業(yè)處罰!
來源:IPRdaily綜合各省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編輯:IPRdaily王穎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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