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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軌道交通領域內,傳感器是軌道機車故障檢測診斷系統(tǒng)的核心部件,此次涉案的產品均為鐵路機車傳感器的部件?!?br/>
來源:IPRdaily中文網(wǎng)(iprdaily.cn)
作者:張燕
2023年11月9日及11月22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分別對成都運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運達科技”)針對3項外觀設計專利的上訴案作出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案件的發(fā)起原告北京唐智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唐智科技”)再次獲勝,關于鐵路機車傳感器的專利訴訟終審落錘。
據(jù)了解,在軌道交通領域內,傳感器是軌道機車故障檢測診斷系統(tǒng)的核心部件,此次涉案的產品均為鐵路機車傳感器的部件。
1.意外發(fā)現(xiàn)專利被侵權,提起訴訟索賠500萬元
民事判決中顯示,2021年7月,因廣鐵集團懷化機務段技改需要,唐智湖南分公司將懷化機務段和諧HXD11418號列車的機車走行部故障檢測診斷系統(tǒng)置換為唐智科技的產品。
在此過程中,唐智科技意外發(fā)現(xiàn),安裝在上述列車上的“原產品”涉嫌侵犯唐智科技的外觀專利權,于是向長沙公證處申請對整個拆卸過程及結果進行保全證據(jù)公證。這個所謂的“原產品”正是運達科技的傳感器。
唐智科技在公證處的監(jiān)督下,進行了一系列的對比分析,進一步確認運達科技的傳感器產品涉嫌侵犯其名下“壓蓋”外觀設計專利(專利號:ZL201230642661.6)、“護線套管”外觀設計專利(專利號:ZL201230642658.4)、“柔性PCB板”外觀設計專利(專利號:ZL201230643092.7)。
唐智科技隨即針對三項外觀設計專利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分別提起三起訴訟,并向法院自行提交《第201230642661.6號外觀設計專利“壓蓋”侵權分析報告》《第201230642658.4號外觀設計專利“護線套管”侵權分析報告》《第201230643092.7號外觀設計專利“柔性PCB板”侵權分析報告》,用以證明運達科技的“YZ-FCQ型復合傳感器”落入涉案專利的保護范圍。
由此,唐智科技請求法院判決:
1、運達科技立即停止制造、銷售、許諾銷售含有侵害涉案專利專利權的傳感器產品;銷毀所有庫存侵權產品。
2、運達科技賠償經濟損失20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
圖源(2023)京民終732號判決書
圖源(2023)京民終829號判決書
圖源(2023)京民終830號判決書
2.唐智科技接連勝利,三項專利獲賠10.5萬元
面對唐智科技的指控,運達科技抗辯稱:以上產品從未被作為產品單獨銷售,而是焊接、固定在傳感器產品的內部,隨傳感器產品進行銷售,其外觀不可見,不構成對涉案專利的侵害,無需承擔民事責任。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經審理認為,在案證據(jù)顯示,被訴侵權產品與涉案外觀設計專利產品屬于相同種類產品,從一般消費者角度來說,兩者的整體視覺效果近似。綜上認為被訴侵權產品落入涉案專利的保護范圍,構成侵權。
因此,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出具(2021)京79民初1433號、(2021)京79民初1437號、(2021)京79民初1434號民事判決,確定運達科技賠償唐智科技3.5萬元、3.5萬元、3.5萬元,共計10.5萬元。
隨后,運達科技不服一審判決,以取證過程不當及涉案產品非單獨銷售為由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北京市最高人民法院于2023年11月作出判決,三起案件全部駁回了運達科技的上訴請求,維持原判。同時說明此判決為終審判決,唐智科技與運達科技關于鐵路機車傳感器的專利訴訟終審落錘,以唐智科技的勝利落幕。
3.創(chuàng)新:企業(yè)在激烈競爭中的生存之道
近年來,國內軌道交通建設速度不斷加快,傳感器在軌道交通領域的應用帶領軌道交通駛向了智能時代的大門。行業(yè)競爭進入快速車道,隨之而來的是企業(yè)之間的知識產權訴訟。
據(jù)了解,雙方之間的知識產權糾紛尚未結束,唐智公司以侵犯發(fā)明專利權和實用新型專利權為由起訴運達公司的相關案件仍在持續(xù)進行中。
唐智科技是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技術源于軍工企業(yè)中國航發(fā)動研所(608所),專業(yè)從事高端裝備故障診斷、健康管理和智慧運維的科技企業(yè),包括傳感器、儀器儀表、軟件和算法開發(fā)及工程化應用,在軌道交通、航空發(fā)動機等領域,技術和產品處于國內外領先水平。公司核心研發(fā)人員唐德堯主任研發(fā)的“廣義共振與共振解調”等設備故障診斷技術得到了廣泛的認可。
運達科技起源于西南交通大學校辦企業(yè),于2015年4月登陸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致力于為軌道交通業(yè)務領域提供智能解決方案及服務,是國內領先的少數(shù)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和生產能力的高科技企業(yè)之一。
作為軌道交通領域有影響力的企業(yè),兩家的知識產權糾紛真實體現(xiàn)了行業(yè)內的競爭拉鋸。盡管我國的軌道交通開始進入智能傳感時代,但更高深的智能化研發(fā)仍然在路上,知識產權在其中顯得尤為重要。唐智科技此次的勝訴確保了權利人的知識產權得到了有效保護,維護了企業(yè)的核心競爭力,也有利于維護公平的競爭環(huán)境,促進整個行業(yè)的創(chuàng)新發(fā)展。
雖然專利訴訟在各行業(yè)中屢見不鮮,但其實質只是知識產權維權的一種方式,而非最終目的。在這個不斷演變的商業(yè)環(huán)境中,“創(chuàng)新”二字更為重要,因為只有通過不斷的創(chuàng)新,企業(yè)才能形成獨特的核心競爭力,才能在市場中占有一席之地。
附:ZL201230643092.7號涉案專利終審判決書
(原標題:原告再次獲勝!鐵路機車傳感器500萬元專利訴訟終審落錘)
來源:IPRdaily中文網(wǎng)(iprdaily.cn)
作者:張燕
編輯:IPRdaily辛夷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注:原文鏈接:原告再次獲勝!鐵路機車傳感器500萬元專利訴訟終審落錘(點擊標題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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