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IPRdaily立場#
#開庭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2025年1月6日開庭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定于二〇二五年一月六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第四法庭公開開庭審理上訴人廣州朗國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被上訴人國家知識產權局、一審第三人余春鑫發(fā)明專利權無效行政糾紛兩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一月三日
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2025年1月7日開庭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定于二〇二五年一月七日上午九時在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第五法庭公開開庭審理上訴人李震與被上訴人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支付寶(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螞蟻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淘寶網絡有限公司、浙江天貓網絡有限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糾紛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一月四日
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定于二〇二五年一月七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第四法庭公開開庭審理上訴人廣州朗國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被上訴人國家知識產權局、一審第三人吳瑾發(fā)明專利權無效行政糾紛兩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一月四日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
#IPO那些事兒#
極智嘉IPO:與“同行”專利鏖戰(zhàn)4年
近日,做物流機器人的極智嘉向港交所遞交《招股書》,擬沖刺IPO。自2015年成立以來,公司一路獲得11輪融資,估值從2.1億元飆升至150億元,吸引華平投資、螞蟻集團等知名機構的加持。
2021年至2023年,公司在銷售及營銷方面的開支從3.49億元增至5.09億元。同期,研發(fā)費用從3.4億元增至3.8億元。
研發(fā)費用主要用于支付員工薪酬、材料采購及測試費用。截至2024年上半年,公司擁有384名全職研發(fā)人員,占員工總數(shù)的39.5%。研發(fā)投入的回報也頗為亮眼。截至2024年上半年,公司擁有1735項專利,包括954項已注冊專利和781項待批專利申請。
然而,這些專利背后,也隱藏著公司知識產權的激烈競爭。其中最為引人注目的是極智嘉與“同行”深圳市海柔創(chuàng)新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海柔創(chuàng)新”)之間長達四年的專利訴訟。
2018年,極智嘉申請了一項名為“貨架命中方法”的發(fā)明專利,并于2019年4月獲得授權。該專利的核心技術是一種倉儲機器人揀貨的優(yōu)化方案,應用在“貨架到人”的解決方案中,該方案包括P系列機器人方案和PopPick解決方案。PopPick解決方案可將貨物迅速送到人工揀選員處。
據媒體報道稱,PopPick解決方案可實現(xiàn)650箱/時的揀選效率,與傳統(tǒng)解決方案相比,平均節(jié)省了50%的成本。
值得一提的是,2023年給公司帶來99.1%收入的AMR解決方案中,就包括貨架到人、貨箱到人及托盤到人解決方案。與此同時,“同行”海柔創(chuàng)新也推出了箱式倉儲機器人系統(tǒng)——“庫寶系統(tǒng)”,該系統(tǒng)采用了“料箱到人”的技術架構。
而正是這項技術成為了極智嘉專利訴訟的焦點。2019年,極智嘉認為,海柔創(chuàng)新的“料箱到人”技術侵犯了其2019年授權的“貨架命中方法”專利,并向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海柔創(chuàng)新停止侵權并賠償250余萬元。
海柔創(chuàng)新否認侵權,指出“貨架”和“料箱”二者在技術特性上截然不同。
經過一年的審理,2020年,廣州知識產權法院作出了一審判決,認為“貨架”和“料箱”在專利說明書中已有明確區(qū)分。因此海柔創(chuàng)新并未侵犯極智嘉專利權。
極智嘉不服一審判決,隨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2021年4月8日,最高法最終判決,維持一審原判,再次認定海柔創(chuàng)新并未侵權。
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高級聯(lián)席合伙人房寶盛律師表示,申請人在已有技術方案基礎上申請專利時,應盡可能擴充保護范圍,尤其是針對技術特征,適當涵蓋等同技術特征(功能、手段、效果基本相同)。這種擴充不僅需措辭上上位化(如用“金屬”替代具體的“銅”或“鐵”),還需通過說明書詳細描述支撐措辭,確保保護范圍足夠廣,避免遺漏潛在的技術,否則容易被人鉆空子。
事情并未就此結束。2021年11月,海柔創(chuàng)新也將極智嘉告上法庭,其認為極智嘉的C200M型號機器人侵犯了自己的專利,索賠300萬元。這場新的訴訟使得雙方的專利糾紛愈發(fā)復雜化。
雙方的專利戰(zhàn)一直持續(xù)到2023年9月,據《法制日報》報道稱,極智嘉提交調解申請書。同時,在承辦法官張新鋒的努力下,雙方選擇進行調解。經過多輪磋商,雙方最終在11月15日簽署了和解協(xié)議,暫時平息了這場長達4年的專利戰(zhàn)。(來源:野馬財經)
#局里那些事兒#
關于核準“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五屆運動會”等8件特殊標志登記的公告(第612號)
依據《特殊標志管理條例》,對第十五屆全國運動會廣東賽區(qū)執(zhí)行委員會提交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五屆運動會”等8件特殊標志登記申請予以核準。
特此公告。
附件:“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五屆運動會”等8件特殊標志
國家知識產權局
2024年12月30日
(復制鏈接至瀏覽器下載附件:https://www.cnipa.gov.cn/art/2025/1/3/art_577_197048.html?xxgkhide=1)(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
#企業(yè)知產那些事兒#
“光伏巨頭”大戰(zhàn):晶科能源起訴隆基綠能專利侵權,要求賠償經濟損失
據消息人士透露,晶科能源近日在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隆基綠能。晶科能源要求隆基綠能立即停止侵害相關發(fā)明專利權,并賠償經濟損失,案件已被正式立案受理。
關于此次訴訟,新浪財經求證晶科能源和隆基綠能,雙方均表示,相關信息在了解中,暫時沒有更多消息。
據悉,此次訴訟的原告是上饒新源越動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該公司為晶科能源全資子公司。除了隆基綠能之外,還有另一個被告為江西上為科技有限公司,該公司主業(yè)是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yè)。該案件將于 2025 年 2 月 13 日開庭。
作為 TOPCon 技術的領頭羊,晶科能源是光伏產業(yè)擁有專利申請和授權數(shù)量最多的企業(yè)之一。晶科能源曾公開表示,鼓勵通過專利授權、付費使用的方法實現(xiàn)行業(yè)共贏,但對于“不打招呼,拿來就用”的做法,也支持堅決打擊。(來源:IT之家)
#知產大省那些事兒#
87件注冊商標納入第十六批上海市重點商標保護名錄
據上海市知識產權局介紹,為進一步加大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保護力度,市知識產權局于近期發(fā)布第十六批上海市重點商標保護名錄,涉及“凡士林”“蜂花”“太太樂”等87件注冊商標。截至目前,本市共制定發(fā)布十六批重點商標保護名錄,納入名錄的重點商標共1176件。
(來源:上海寶山官方微信)
河南推動專利產業(yè)化賦能專精特新中小企業(yè)發(fā)展新舉措出臺
近日,河南省知識產權局與河南省工業(yè)和信息化廳聯(lián)合印發(fā)《關于專利產業(yè)化促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yè)高質量發(fā)展有關事項的通知》,圍繞專利產業(yè)化推出一系列政策措施,致力于促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yè)高質量發(fā)展,助力全省產業(yè)升級與創(chuàng)新驅動發(fā)展戰(zhàn)略實施。
通知明確,河南將通過開展專項輔導和優(yōu)先審查政策支持,助力專精特新中小企業(yè)在知識產權獲取上實現(xiàn)提質增速,優(yōu)化專利布局,增強企業(yè)在國內外市場的競爭力。同時,推進專利轉化運用專項行動,深度挖掘企業(yè)需求,建設技術需求庫,推動專利技術精準對接與高效實施,培育專利密集型產品。支持建設產業(yè)知識產權運營中心和創(chuàng)新聯(lián)合體,降低專利交易成本,促進產業(yè)協(xié)同發(fā)展。
河南將組織專精特新中小企業(yè)等各類企業(yè)積極參與高校和科研機構存量專利盤活系統(tǒng),實現(xiàn)專利資源精準推送與對接。通過構建專利轉化資源庫,關聯(lián)分析可轉化專利與企業(yè)信息,確保專利轉化精準高效。此外,將借助多種活動平臺,拓展多元對接渠道,強化企業(yè)主導的產學研融通創(chuàng)新,建立常態(tài)化調查反饋和供需對接機制,加速關鍵核心技術專利轉化落地。
為推動專精特新中小企業(yè)高質量發(fā)展,河南將篩選并培育一批高成長性企業(yè),建立專利產業(yè)化樣板企業(yè)培育庫,提供集快速預審、確權和維權于一體的知識產權綜合服務,打造專精特新“小巨人”和單項冠軍企業(yè)。同時,強化知識產權服務精準供給,提供免費或低成本、差異化和特色化服務,建立服務機構評價機制,組建專家團,開展維權援助專項行動,增強多元化知識產權金融服務,運用各類專項資金支持企業(yè)創(chuàng)新,鼓勵金融機構優(yōu)化流程,開發(fā)特色保險產品,降低企業(yè)創(chuàng)新風險。
此次政策的出臺,是河南省積極落實國家相關政策的重要舉措,將有力推動全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yè)在專利產業(yè)化進程中提升創(chuàng)新能力,加速產業(yè)轉型升級,為全省經濟高質量發(fā)展注入新的活力與動力。(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
#海外知產那些事兒#
有關土耳其專利商標局是否可維護馳名商標的爭端
土耳其最高法院曾在2020年裁定土耳其專利商標局無權創(chuàng)建和維護“馳名商標注冊處”。由此,土耳其專利商標局的馳名商標注冊處就成為了人們的討論話題。
盡管一審知識產權法院和地方上訴法院也立即采納了這一觀點并改變了他們的實踐做法,但該局卻決定繼續(xù)保留其馳名商標的注冊業(yè)務。
在全體會議上作出的決定
在2023年2月1日的最高法院全體會議上,有關各方在一份編號為2023/83 E. 2023/7 K.的裁決書中裁定,即使該局創(chuàng)建了一個注冊機構來記錄根據其審查結果而獲得馳名地位的商標,但是根據現(xiàn)行的法律,它并沒有權利組建這樣的注冊機構,而且商標的馳名地位應該在個案中得到證明,因為它算不上一種穩(wěn)定的事實。此外,全體會議還認為,法院無權以一種能夠對馳名地位作出最終裁定的方式來就上述馳名地位的確定與否作出判決。
全體會議的決定對法院是具有約束力的。因此,在需要確定商標馳名地位的案件中,法院應根據這一決定作出判決。
另一方面,在整個2024年期間,土耳其專利商標局并沒有改變其做法,人們仍然可以向該局提交有關商標馳名地位的確定和備案申請。雖然該局還在2024年1月宣布了適用于此類申請的官方費用標準,但相關的立法并沒有出現(xiàn)任何變化。
盡管這個問題尚未得到解決,但最高法院在全體會議作出上述決定后又作出了一項新的裁決(具體日期為2024年1月25日,編號為2022/4067 E. 2024/620 K),其中便明確提到了土耳其專利商標局的馳名商標注冊處以及注冊馳名商標可以為商品和服務提供的保護范圍。考慮到作出上述決定和裁決的時間較為接近,而且法院本應在未來的案件中遵循全體會議所給出的指導意見,似乎最高法院在此次的判決中選擇了繼續(xù)無視全體會議的決定。
馳名商標注冊處的前景展望
預計土耳其專利商標局將很快宣布其2025年的新官方收費標準,其中會包括提交馳名地位確定和備案申請的費用。與此同時,權利所有人和從業(yè)者都渴望知道土耳其是否會出臺新的法規(guī)以賦予土耳其專利商標局以維持馳名商標注冊處的權力。馳名商標注冊處所帶來的這種矛盾局面應該通過明確的解決方案來妥善解決。(來源:中國保護知識產權網)
編輯:IPRdaily辛夷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注:原文鏈接:#晨報#“光伏巨頭”大戰(zhàn):晶科能源起訴隆基綠能專利侵權,要求賠償經濟損失;87件注冊商標納入第十六批上海市重點商標保護名錄(點擊標題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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