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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87家備案主體因非正常專利申請/預審合格率低于50%等原因被取消/暫停專利預審服務!
近日,多地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發(fā)布暫停部分備案主體專利預審服務的通知。其中,中國(河北)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暫停70家備案主體專利預審服務,中國(徐州)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因6件非正常專利申請取消6家企業(yè)、暫緩5家代理機構備案主體專利預審服務,佛山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公布1家公司和1家代理機構因非正常申請專利行為被停止預審服務1年。中國(寧波)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公布4家備案主體因預審合格率低于50%被暫停專利預審服務。
河北
關于暫停部分備案主體專利預審服務的通知
徐州
關于取消部分企業(yè)備案資格、暫緩部分代理機構預審服務的通知
佛山
預審員說 | 停止預審服務一年!
近日,佛山市順德區(qū)云X科技有限公司、廣州科X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因違反預審服務《承諾書》關于“同日申請”的相關要求,擾亂預審秩序,構成非正常申請專利行為,情節(jié)特別嚴重,被佛山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以下簡稱“佛山保護中心”)停止預審服務1年。
該公司和代理機構于2021年8月提出發(fā)明專利預審申請,經佛山保護中心預審合格后,該發(fā)明進入快速審查通道,并于2021年11月授權。近日,佛山保護中心發(fā)現該申請人在提交上述發(fā)明專利申請的同一天,同時提交了一件內容完全相同的實用新型,以上行為違反了預審服務《承諾書》第六條“申請人承諾不提交《專利法》第九條第一款所規(guī)定的同一申請人同日對同樣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的另一實用新型專利或發(fā)明專利”。
小貼士
《專利法》第九條第一款:同樣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只能授予一項專利權。但是,同一申請人同日對同樣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既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又申請發(fā)明專利,先獲得的實用新型專利權尚未終止,且申請人聲明放棄該實用新型專利權的,可以授予發(fā)明專利權。
因為發(fā)明專利需要實質審查,所以一般來講,“同日申請”中實用新型審查結論早于發(fā)明專利,因此,專利法規(guī)定了“同日申請”中先獲得實用新型專利權的,可以通過聲明放棄該實用新型專利權,以獲得發(fā)明專利權。
但隨著專利快速預審的開展,出現了發(fā)明專利審查周期短于實用新型的情形,為避免出現重復授權,保護中心明確要求“同日申請”不得提交專利預審。該公司和代理機構的行為嚴重擾亂預審秩序,構成非正常申請專利,情節(jié)特別嚴重,被停止預審服務。
有哪些情況不能提交預審呢?
預審員來告訴你:
1、同日申請(含“同日申請”變體行為,如通過細微修改獲得不同保護范圍,將整體發(fā)明構思相同的方案拆分為一件發(fā)明和一件實用新型,以規(guī)避《專利法》第九條第一款);
2、分案申請;
3、系列申請(如對屬于同一發(fā)明構思進行拆分);
4、按照專利合作條約(PCT)提出的專利國際申請;
5、進入中國國家階段的PCT國際申請;
6、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七條所規(guī)定的需要進行保密審查的申請;
7、國家知識產權局第411號公告、國家知識產權局令第75號所提及的非正常專利申請。
寧波
關于暫停部分備案主體專利預審服務資格的通告
按照《中國(寧波)知識產權保護中心關于規(guī)范專利預審申請行為的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本中心對2021年度預審案件進行了統(tǒng)計,梳理出預審合格率低于50%的企業(yè)名單,并于2022年1月13日以書面形式告知企業(yè)和當地主管部門。通過意見收集、數據復核、現場溝通、公示等環(huán)節(jié),且公示期間未收到相關備案主體的反饋意見。本中心最終確定暫停專利預審服務資格的備案主體名單如下:
根據上述管理辦法第八條的規(guī)定,決定對上述4家備案主體暫停預審服務請求資格一年,期限為2022年3月18日至2023年3月17日。
特此通告!
中國(寧波)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2022年4月7日
來源:IPRdaily綜合河北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徐州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中國(佛山)知識產權保護中心、中國(寧波)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編輯:IPRdaily王穎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注:原文鏈接:87家備案主體因非正常專利申請/預審合格率低于50%等原因被取消/暫停專利預審服務!(點擊標題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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