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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請求主要與判賠額相關?!?br/>
來源:IPRdaily中文網(iprdaily.cn)
作者:桔皮
2024年1月25日,南通三信塑膠裝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信科技”)發(fā)布一則重大訴訟公告。公告顯示,其在一起涉案1.1億的技術秘密糾紛中因不服一審法院判決,向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的上訴已被正式受理。
2022年11月28日,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了三信科技與南通盛天電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盛天科技”)及蔣某、韓某、宋某、張某、龔某侵害技術秘密侵權糾紛一案。上述被告的五名自然人均為三信科技前員工,其中被告二蔣某為被告一盛天科技的法人代表和股東。
三信科技聲稱,六被告涉嫌侵犯其技術秘密,為維護公司合法權益,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六被告承擔侵權責任。在起訴中,三信科技請求一審法院判令六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其技術秘密的行為,直至涉案技術秘密已為公眾所知悉時止;被告一盛天科技銷毀記載有涉案技術秘密的相關載體,銷毀生產涉及涉案技術秘密產品的設備;被告一盛天科技和被告二蔣某支付原告經濟損失110844927.39元(約1.11億)以及合理維權費用人民幣35.5萬元,其余被告分別承擔被告一和被告二賠償責任的10%,即人民幣11084492.74元(約1108.45萬元)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從公告內容來看,三信科技的上訴請求主要與判賠額相關,本次上訴原因或許是因為一審法院對該案的判賠額與其1.1億的索賠金額相差較大。在一審判決中,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定被告構成技術秘密侵權,判賠金額合計45萬元。
2024年1月22日,江蘇高院受理了三信科技的上訴案件,意味雙方案件進入二審階段。在新一輪的上訴狀中,三信科技主要請求江蘇高院撤銷原審判決第二項,改判盛天科技和蔣某連帶賠償其經濟損失11084,4927.39元、維權合理開支91,9479.97元并承擔一審、二審訴訟費,其余四被告對盛天科技和蔣某的賠償責任的10%,即人民幣1108,4492.74元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如今,雙方的技術秘密侵權糾紛已然硝煙再起,二審法院的判決又會給這起訴訟帶來哪些變數?我們將繼續(xù)關注案件進展。
據悉,三信科技成立于1992年,2015年掛牌新三板,是一家集研發(fā)、生產、銷售于一體的江蘇省高新技術企業(yè)、創(chuàng)新型企業(yè),主營電暈處理機、流延膜生產線、紡織面料等離子處理機、VOCs廢氣處理系統(tǒng)等業(yè)務。
盛天科技成立于2017年,是一家專業(yè)從事電暈、等離子體表面處理設備研發(fā)、制造、銷售的科技型企業(yè)。
附:本次公告
(原標題:一審判賠過低?1.1億技術秘密糾紛二審獲受理?。?/span>
來源:IPRdaily中文網(iprdaily.cn)
作者:桔皮
編輯:IPRdaily辛夷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注:原文鏈接:一審判賠過低?1.1億技術秘密糾紛二審獲受理!(點擊標題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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